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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城镇化改革义乌样本:城中村的补偿公式

2014-05-15 09:18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阅读提示|义乌是改革下的政策“宠儿”,但义乌并非只靠政策,还有其自下而上的创新招数,比如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公式。

  城中村常被人们比喻为城市中的“烂疮疤”,不仅是因为它的建筑、环境与整体市容不符,而且它也常是治安隐患的所在。因此,改造城中村便成了“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

  但由于涉及多方利益,改造城中村的工作往往举步维艰。这一次,为了根治这个城市“烂疮疤”,义乌市放出了新招法。​​​

  撰文|刘亭【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副主任】

  城中村的前身,是地地道道的农村。然而,在城市“怪兽”的疯狂扩张和政府的征地拆迁之下,耕作的农地或早已荡然无存,或迟早将变为高楼大厦。于是剩下的,都是些矮小破旧的农舍或“空间换地”的“碉楼”。它们在那里守卫着姓“集”的宅基地,苟延残喘。明知道城中村的这些土地利用极不集约,而且从基础设施到社区管理,都是“农村版”的,但我们愣是奈何不了、动弹不得。于是,城中村真的也就成了城市的“贫民窟”和“烂疮疤”。

  “这是一次触及实质的产权制度变革。”

  城中村最大的问题,是国有和集体两种公有制产权的落差。当然,这集体产权,也不过就是一种不上不下、不伦不类的私有产权罢了。说实在的,又有哪个农民个体,会把自己承包和居住的农村土地视为公有财产呢?说共有财产或许还准确一些。

  起初,政府还可以花钱征迁。但当精明狡黠的农民和急于求成的官员博弈时,官员们总是败下阵来。这也显示出官员各种“招数”的边际效益在递减,以及政府的“黔驴技穷”。

  笔者跟踪城市化研究多年,虽也努力去“接地气”,但总觉不足,且时常怀有几分“纸上得来终觉浅”的况味。此次,笔者有幸应邀参与了一个义乌的实地调研,主题正是关于城中村改造和新社区建设的。

  现实问题的倒逼,终于使政府想到要彻底地变革。

  “城乡新社区建设”是义乌改造城中村、建设新社区的一套做法的总称。其实质,是“按照价值置换方式,实行多村集中联建,采用高层公寓加产业用房、商业用房、商务楼宇、货币等多种形式置换,推动农村向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

  这是义乌政府在切合城乡发展实际的基础之上,针对城中村无序发展的种种弊端,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民众利益诉求而制定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模糊的集体产权进行彻底的私有化(量化到个人),然后拿土地城市化的级差地租增值收益,对农民的私有产权进行国有化的“赎买”(即置换为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国有土地70年使用权)。

  至于农民其他的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也通过将集体经济改组为产权明晰的股份合作经济的方式,让股权从此与农民的身份和户籍脱钩,由此全面完成土地的“变性”和人口的“改户”。

   “这是一场农民自愿参与的社会变迁。”

  说到底,城市化并非是一场以财富增值为指向的纯经济的建设活动。其本源的涵义,更倾向于是一场以素质提升为目标的人口社会变迁。

  亿万以农为生的社会群体,在参与工业化的进程并主动改变自己的就业和工作方式的同时,在思维、行为和生活方式上,也彻底融入了现代的城市文明。

  总书记在多次场合说过,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这句话恰当地批评了某些地方“造城运动”拔苗助长的行为。

  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新中国建国以来,我们经历的恰恰是一个脱节于工业化并被人为严重阻滞的城市化过程。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去理解总书记讲话的精髓,我们更要着眼于对过往那些早该城市化的人口进行“补课”,助其顺畅地实现城市化的工作;而非倒行逆施,继续让他们固化在“非驴非马、亦城亦乡”的所谓“农村土地”之上。那将永远是一个“半拉子工程”。

  农民为什么会“自愿”?因为他们认同了参与城市化的损益补偿。义乌经过周密调查和严格测算,开出来的价码是1:5,即“以合法住宅建筑占地面积为基数(每户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按1:5确定置换权益面积。其中3/5为高层公寓面积(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下同),2/5为产业用房面积(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下同)”。

  再加上彻底市民化后其他配套的房产入市交易、过渡安置补助和参与者奖励、城镇居民社保和股份合作资产权益政策“同步落地”,农民们的“自愿”自然是由衷的。如此一来,“城中村改造”这一继计划生育之后新突显的“天大难事”,也就在“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了。

  “这是一步落实三中全会全深改《决定》的实际行动。”

  记得《决定》出来之前,社会上不少人担心其内容不会有太多的“干货”、“实货”。然全文一发,此派言论一概噤声,转而变为质疑究竟有几个百分点能落到实处。

  总书记虽大声疾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并重申“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一个不可缺,但囿于既得利益和探索风险,还是有很多地方和官员会选择“唯上唯书”的明哲保身。

  在“改革无需大话、只求担当”的时刻,我们亲眼见到了义乌“城乡新社区建设”这样坚定而清醒的践行,实在是让人感慨万千。

  “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列宁同志说得多好!在决定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这一轮全深改中,不正需要这样“真的猛士”来“铁肩担道义”吗?义乌的探索还在“进行时”,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的幼芽,它的未来不乏风险和挑战。但笔者认为,创新路上遭遇坎坷,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无论今后将遇到什么风浪,笔者仍会为这种实实在在的努力“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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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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