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作为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试点公司,中国人保寿险于7月12日正式启动“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简称“福寿年年”)试点销售。
通常来讲,现代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金。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养老体系建设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才能发挥作用。相较于第一、第二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是更为市场化的养老方式,承担着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和弥补养老资金缺口的重要使命。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以实现养老资金的稳健增值和终身领取,有效化解投资风险和长寿风险,为个人及家庭提供长期的养老保障。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培育“长期投资长期回报、价值投资创造价值、稳健投资合理回报”的成熟理念;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