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部署要求,重整治、立规矩、强创优,全市村干部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但仍有个别村干部顶风违纪,现将4月份以来义乌2名村干部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问题通报如下:
赤岸镇赤岸一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某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5月4日19时许,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浙GJ0K88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到赤岸镇华川南路19号地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某拒绝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随后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液,经义乌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5月7日,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赤岸镇党委予以停职处理。5月8日王某某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江东街道商博社区党委委员、后村党支部书记(原后湖村党支部委员)金某某寻衅滋事问题。2019年5月10日1时许,金某某酒后在义乌市万豪酒店地下一层星辉国际KTV内,因费用问题殴打柏某等人,将放置在大厅前台的一台苹果电脑推翻、一个花盆打破,并对店内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推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5月12日,金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4日处罚。6月4日,江东街道党工委予以停职处理。6月5日,江东街道纪工委予以立案查处。
通报要求,全市村干部要从金某某、王某某违法违纪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心存敬畏、行有规矩,切实做到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在“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行动开展期间,对违法违纪的村干部一律停职、免职,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原标题《【建清廉义乌 扬清风正气】我市两名村干部违法违纪被通报》,原作者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