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绍兴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28个市(区)入围,绍兴市榜上有名。绍兴是继杭州市、宁波市之后,省内第三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城市。
据统计,绍兴于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12年,且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截至2016年底,绍兴老年人口总数达100.4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绍兴调查队调查显示,有86.8%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有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6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62家,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列入国家试点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机构提质。“绍兴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的扩面目标,接下去主要任务是提高这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
绍兴将以提质为重点,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绍兴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理运营,全面开展公建民营。引导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批分层开展公建民营;引入全国知名品牌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日常运营。
目前,全市有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加盟商1698家,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今后,绍兴还将完善智慧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素质,引进全国、全省知名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型居家养老服务,保障居家老年人的各类服务需求和提高服务范围的覆盖面。
今后,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方向是足不出户就能解决老人吃饭、照护、看病问题。绍兴计划到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118个乡镇(街道)都至少建设一家三星级以上的样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这些照料机构里不仅有饭吃,有澡可以洗,小病可以医,另外还可以提供洗被单等特色服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平台完善提档,智慧终端普及率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老年人创造更多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