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环保局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刚刚发布了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通报,宁波市8月份空气质量排名第6位,1月至8月排名第18位,首次进入前二十佳城市之列。
监测结果显示,今年1月至8月,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2.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见证了宁波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在工业大气污染、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打响“蓝天保卫战”:宁波17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全面完成规划环评编制,从源头上把好项目环保准入关;按照“控总量、削减量、防变量”的总基调,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燃煤机组,淘汰改造4200余台燃煤小锅炉,17台大型燃煤火电机组和39台热电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投入17亿元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累计治理企业696家,VOCs减排1.5万吨/年;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今年已经完成771家;建成“禁燃区”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8.9万辆,淘汰总数、回收拆解量居全省第一。
今年以来,宁波市大气办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城乡房建、拆迁、道路运输、矿山开采、交通水利等各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优化城乡环境。1月至8月,全市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7%。
持续开展机动车船污染治理,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推广。截至目前,宁波市已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6359辆,全市公交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占比超过一半。严格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宁波港域停靠船舶在用燃油均采用了低硫油,船舶低压岸电设施全面使用。
下一步,宁波市将持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力争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