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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破除社会办医审批壁垒!首家个体诊所获批!

2019-10-27 10:44:50  来源:诸暨发布 

  “太好了,盼了很多年,总算盼到了”。

  近日,市民俞女士从诸暨市卫生健康局审批人员手中接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当得知自己是诸暨近些年来首家获批的个体诊所时,俞女士更是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没想到我一不小心成了第一”。

  取消部分医疗机构审批前置条件

  和其他幸运的诸暨市民一样,俞女士的这次机遇得益于近年来广为开展的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

  据了解,改革前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除了必须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更主要的是必须符合诸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而正是这个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把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挡在了医疗机构大门之外,而改革就是要打开这尘封的大门。

  根据新的政策,在医疗机构准入方面,我市对社会资本举办口腔、眼科、整形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不涉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独立实验室、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今后将不再以规划、距离、数量等理由设置准入前置条件。

  一、推行告知承诺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一律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由申请人对注册资金的真实性负责。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引导举办人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等内容做出承诺,信用承诺书及其执行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二、推广网上审批

  全面实施并持续深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实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无纸化、零次跑。全面应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办理。

  三、压缩审批时限

  进一步理顺审批工作流程,实行“一窗全受理”,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时限从法律规定的75日压缩至3日。

  四、推进“两证合一”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强化综合监管

  健全完善区域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要求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各类管理规范与制度,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数据监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确保质控工作到底到边。

编辑: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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