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丽水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达到81.70%,水环境质量全省第一,市区空气质量稳居全国169个重点城市前十,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大花园核心区(丽水市)建设规划》,明确到2022年,丽水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全球知名的健康养生福地、国际有影响力的生态旅游目的地,成为全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22年,展望到2035年。丽水要怎样建设大花园?小布带你一起来看看~
为达到以上目标,《规划》从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等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
实施空间规划落地行动
绘制形成一张空间规划底图,划分农林产品供给区、环境适宜型制造区、康养旅游休闲区、山水田园文化体验区及其组合,编制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分区开发保护规划方案。
实施最美生态保护行动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加快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至2022年,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2%。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以丽水国家公园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地建设。
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瓯江河川公园、瓯江干流沿线河道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小溪消落带生态恢复等工程;推进九龙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创建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力争把望东垟、大仰湖高山湿地建设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实施生态公益林提质工程,到2022年,全市新增建设珍贵彩色林等美丽林相330万亩。
推进矿山生态治理,到2022年,全市生产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国家库入库率达到100%,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100%。
提升环境质量
推进水环境质量提升,确保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水量达标率100%。
2022年前,全域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出境水质100%达到Ⅱ类,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推进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到2020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到2022年,县以上城市建成区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全市实现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实施美丽城乡建设行动
推进美丽城市建设
构建“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空间结构,优化“中心城市+生态小城+特色小镇+经典小村”差异化多层次体系,重点推进园林城市建设。
到2022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6%、4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5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全面创成省级园林城市,创建15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小镇。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提升人居环境
到2022年,全市完成2725个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创建40个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街道)、40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推动文化复兴
到2022年,全市农村文化礼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4.7%;
打造“丽水山村”
到2022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3个,实现30%村庄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综合示范乡镇(村)。
实施美丽田园建设
开展序化
到2022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6%以上、处置率达到100%。
推进景化
到2022年,全市新建田园景观带10条,累计建成休闲观光农业区(点)400个、美丽牧场300个,建成“最美田园”120个。
实施全域旅游推进行动
构建以城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瓯江山水诗之路旅游轴、四大旅游功能区为主的“一心一轴四区”全域旅游空间格局。
着力打造瓯江山水诗之路黄金旅游带,到2022年建成3个以上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高水平建设10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旅游能级。
打造沿瓯江全域绿道网络,到2022年,建成绿道2617公里。
规模化推进1000个A级景区村建设,打造16条各具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
实施绿色经济发展行动
发展生态绿色农业,到2022年:
建成海拔600米以上“丽水山耕”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100万亩;
茶叶、畜牧、水果、食用菌、蔬菜、中药材、笋竹、油茶业、渔业九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85%以上,主导产业规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总数达10000家以上,建成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9个。
发展生态工业,到2022年,全市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分别达到410亿元、590亿元和180亿元。
发展生态特色服务业,着力打造一批海拔600米以上康养为主题的“避暑康养600小镇”,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医养基地。
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构建“三纵三横”铁路网络,争取早日实现“县县通铁路”。
加快丽水机场建设,积极融入全省“空中一小时交通圈”。
开工建设G235国道松阳和云和段、G322国道景宁段、G528国道遂昌段、G330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等工程,打造1-2条国家级标准的样板风景道。
实施空间规划落地行动
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完成全市2725个行政村年总收入超过10万元、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两个100%的目标。
实施开放合作助推行动
强化衢丽花园城市群协作,建立协作推进机制,加强交通连接,协同打造浙西南生态旅游带。
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强化“飞地”园区、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