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左右,天水中队集中对辖区内的共享雨伞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改。截至当天下午5点,天水中队一共先行登记保存了400多把共享雨伞。
此外,武林中队昨天也在庆春路海华酒店周边也发现了一批共享雨伞,中队第一时间对雨伞进行登记保存,进行全部下架。
天水执法中队中队长陈敏奇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共享雨伞和之前进入杭州市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差不多,都具有“商业租赁”属性,并且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而且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6月22日,下城区辖区内一共“下架”了800多把共享雨伞。下城区城管局表示,对共享雨伞的投放,他们将高度关注,禁止相关企业在公共区域继续投放共享雨伞。而对于之前先行登记保存的这些雨伞,他们将通知投放企业过来处理领取。
共享雨伞创始人表示,他们将规范放置
这批共享雨伞的名字叫共享e伞。它们在杭州这么“短命”,作为投放公司怎么看呢?
昨天钱报记者联系到了共享e伞的创始人赵书平,他上午在杭州,下午飞到了深圳,“我早上上飞机前,看了下杭州的数据,目前杭州的注册用户有两万四五,还是不错了。”
赵书平介绍,他们在杭州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都投放了共享e伞,主要投放在火车站、地铁站、公交站以及商场附近。“共享e伞的成本是90元一把,质量很好,有四种功能,不打开来时,老人可以拿它做拐杖,打开的伞可以做雨伞,也可以遮挡紫外线,另外还有一个喜袋,类似漂流瓶的社交功能。我们还鼓励,你把伞拿回家,可以与家人共享,非常方便实用。”
对于有一批伞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的消息,他已经得知,也知道是因为摆放问题,但赵书平乐观表示,“我们到时候会放一批桶,把伞放在桶里,这样就没有问题了。27日到29日,我们还将向杭州投放一批共享雨伞呢。”
▲就像这样的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