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日讯(通讯员 陈蓓 王伟勇)日前,位于浙江省缙云县的肖特玻管(浙江)有限公司收到了丽水海关签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下简称“证明”)确认短信。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收到的短信带有“查询码”。
据悉,《证明》是进口商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准予销售使用的重要凭证。在电子化改革实施前,企业需自行前往当地海关业务现场领取纸质《证明》。为积极促进稳外资稳外贸,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推出《证明》电子化改革措施。目前,企业报关时申领《证明》的,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线查询和下载,无须到海关办事大厅现场领取。
《证明》电子化的实施,不仅使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也使消费者在购买进口法检商品时,更容易地获得商品进口信息。丽水海关缙云现场办提醒广大进口企业:需要在线查询《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电子信息的企业,在进口报关环节选择申领《证明》时,应将申请人手机号填写在涉检信息中,待海关检验检疫完毕,才能收到《证明》编号和查询码的手机短信,后续即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下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