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沈蒙和)杭州将首次实行公办小学与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录取。很多家长的第一反应是:报了民办,就不能同时报公办了!但究竟如何操作?《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昨日起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公民同招”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实施办法初步打算分四步走:统一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面谈、同步招生录取。
同步网上报名,是新政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在此之前,民办小学每年4月先招生录取,公办小学要等到6月才开始报名。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说法,今后公办和民办小学统一招生报名时间。适龄儿童父母在完成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后,继续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报名。每名儿童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选择民办小学的应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结果不得更改。民办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在同一区、县(市)范围内,公办小学对报名儿童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对报名儿童进行招生面谈应在同一时段进行。
同一区、县(市)也会统一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录取时间。不过,具体的录取工作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录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应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和排序,在学校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录取报名公办小学且本人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的儿童,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民办小学在该阶段规定时间内,在报名该校的儿童中自主录取。招生学校将录取名单和剩余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家长。招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未被所报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双向选择,由招生学校补录取。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自动进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其中报名民办小学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同类别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之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根据排序结果统筹安排入学。录取学校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录取学生父母。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期限为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4日。意见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杭州市教育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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