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境内航拍图。 李崇瑄 摄
记者13日从浙江省财政厅获悉,2017年,浙江财政首次兑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财政奖惩政策,共对47个市县奖励9300万元,对17个市县扣罚资金9160万元,奖罚资金总量基本持平。
2017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从2017年起,浙江省财政对市县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财政奖惩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各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每比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奖励50万元,其中降幅超过浙江省平均降幅部分,每1个百分点奖励100万元;各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每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扣罚100万元。
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的实施,较好地支持了地方政府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7%,能源利用水平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
此外,该负责人还称,以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变化为依据,实施财政奖励和扣罚,是推动节能降耗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弥补了该领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