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临海市发布社会事业人才政策,聚焦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使用、留住人才、成果激励和服务保障等多方面。
临海市《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于2017年12月28日制定出台,在参照台州市《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适当调整,最大限度吸引和培育各类社会事业领域人才。这是临海市继“人才新政三十三条”出台之后,又一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才制度创新,也是临海市人才政策体制改革的重要补充。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些政策共三部分16条举措。其中,对引进的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人才、符合紧缺条件人才的条件设置、住房保障、资金奖励资助及生活待遇等提出具体措施。相较于台州市社会事业领域人才政策,临海市着重引进符合临海需求的紧缺型、实用型人才,放宽了认定条件,取消了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限制。此外,还专门制定了临海市社会事业领域紧缺岗位人才目录,给予最高10万元的安家补贴和最高50万元的房票补贴,其中首次把新闻传媒人才纳入目录范围。同时,提高了入选台州市“500精英计划”长期项目人才房票补贴额度至最高220万元。
政策提到,对获得台州市级以上人才称号或人才培养工程,以及取得突出成果和作出重大贡献的现职人才提出奖励措施,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个人、所在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在本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和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团队),主要包括各类竞赛奖项,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工作经费提高至最高30万元,同时新设立名师名校长履职奖。
为了留住人才,临海将推行奖励年金制度,每年遴选一批优秀社会事业人才给予最高80万元的补充养老保险。
作为人才享受各类政策待遇的执行依据,政策将配套实施细则及三个目录,将于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