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团成立大会
1958年11月11日,洞头民兵团成立。
1958年 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为了保卫我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社会主义建设,保卫远东和世界和平,制止和打败帝国主义的侵略,我国需要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这支武装力量,除了必须建设强大的常规部队和特种技术部队之外,还必须实行全民皆兵。
当时,我国人民公社化运动正蓬勃发展,毛泽东主席在巡视长江流域几省,对农村、工厂进行反复调查之后,于 9月29日 向新华社记者发表了重要谈话,发出了“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毛泽东说: “帝国主义者如此欺负我们,这是需要认真对付的。我们不但要有强大的正规军,我们还要大办民兵师。这样,在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时候,就会使他们寸步难行。”
在毛泽东主席关于“大办民兵师”的号召鼓舞下,全国迅速掀起了一个大办民兵师和实行全民皆兵的热潮。
1958年7月2日,按照国务院5月29日撤销洞头县建制的决定,洞头并入玉环县,分设为洞头、大门两个区,10月,区又改称人民公社。11月7日,玉环县成立了民兵师;11月11日,洞头也成立了民兵团,编为玉环县民兵师第六团,团长林福寿,政委胡维桢。下辖7个民兵营、69个民兵连,配备各级军政干部1479人,民兵共16826人(男民兵9267人、女民兵7559人),其中基干民兵9625人。民兵中有党员381人、团员1026人。洞头民兵团成立伊始,团、营、连的领导干部中均有驻岛部队的指挥员兼任。
响应毛泽东“大办民兵师”号召后,洞头形成了“全民皆兵”的局面。如北沙乡成立了民兵营,有基干民兵1228人、普通民兵1217人,共占全乡总人口的40%。洞头乡东岙顶村建立了民兵连,共有基干民兵197名、普通民兵308名,占全村总人口38.7%。北沙女子民兵排、南塘的庄爱秋民兵120炮班、郭爱珠民兵班等,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组建的,以后都成为名闻遐迩的女民兵组织。各民兵连和驻守当地的部队开展以“联防、联训、联建、联心、联文”的军民联防活动,成果丰硕。
1960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洞头区域举行海陆空联合作战演习,南京、济南、广州、福州的部队参加。洞头3128名民兵(其中女民兵1117人)协同演习,担任预备队和次要防御地域作战及战勤任务,表现出色,受到好评。同月,浙江省军区在洞头岛组织了“军民联防”试验性战术演习。为了表彰洞头驻军和洞头民兵在国防建设中的显著成绩,同年10月,国防部授予洞头军民一面“把海岛建设成为战时攻不破摧不毁的海上堡垒,平时丰衣足食的社会主义乐园”的锦旗,并给驻洞头部队和洞头民兵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1961年,洞头进行民兵整组,尤其是对基干民兵进行了普遍的审查,进一步纯洁民兵队伍。在此基础上,在基干民兵中建立了武装基干民兵。是年底,洞头有民兵12139人,其中女民兵5104人,编为48个民兵连、416个民兵排。基干民兵共6626人(其中渔业民兵2000人,女民兵2053人);普通民兵5513人(其中渔业民兵1293人,女民兵3051人)。配备连队干部251人(其中女性连队干部46人),配备排级干部892人(其中女性排级干部222人)。另有战勤组织人员3951人。
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在广东视察时指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简称民兵工作“三落实”)。洞头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指示,建立了民兵连队学习制度,对广大民兵进行形势教育、阶级斗争教育、国防观念和战备教育,以提高广大民兵的政治觉悟。同时强化对民兵的军事训练。开展“四熟一懂”(熟悉指挥、熟悉阵地、熟悉武器、熟悉作战方案,懂得打法)和一专多能练兵活动。洞头区1962年全年共训练民兵干部449人,训练基干民兵2441人(其中渔业民兵737人,女民兵275人);训练各种枪手1869名、炮兵579名、通讯兵112名、化学兵61名、工程兵66名、卫生员22名。培养出417名特等射手,出现28个尖子班,23个民兵标兵,17个民兵先进集体。
1965年,成立了洞头县武装民兵团,下设10个民兵营、95个民兵连,民兵总数为25110人;其中,基干民兵15443人(包括武装民兵9460人),普通民兵9667人。驻岛解放军部队团长牛宇清任县武装民兵团团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马连双和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潘明山任县武装民兵团副团长。县武装民兵团的团级干部由县委、县政府、驻岛部队团部、县人武部领导相互兼任,县武装民兵团下设各营的营级干部(尤其是营长),也基本上由驻岛部队营级干部担任。这个时期,是洞头民兵组织建立以来人数最多、实力最强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