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电子商务法》热度持续上升!相信很多从事电商经营的朋友都在关注!
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商经营行为作出规范。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那么,电商营业执照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起来了解一下!
1月3日,嘉善县诞生了全省首张双地址电商营业执照!当天,嘉善市民汪先生来到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云所,表示要在微店和拼多多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并提供了电商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大云所窗口人员热情接待了汪先生,在审核了相关材料后,为汪先生办理并发放了登记经营场所为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由此,嘉善也诞生出了全省首张经营场所为两个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原标题《围观 | 嘉善诞生全省首张双地址电商营业执照!》。编辑王杭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