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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浙江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开始“招生”了

2020-04-09 10:30:25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徐光 通讯员 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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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姚庄镇航拍图 图源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4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徐光 通讯员 杭斌)小城市培育试点是浙江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第四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已开始报名,主要面向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特大镇、省级中心镇或者特大村。

  镇域小城市培育试点将在符合条件的建制镇中择优产生,发展基础好、潜力大的特大镇和省级中心镇优先安排。

  具体要求距县城10公里以上,发展空间较大,集聚辐射能力较强,对全省融入长三角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四大建设有较好支撑作用,特色鲜明,能培育成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平台的建制镇。2019年建成区面积5平方公里左右,建成区常住人口4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财政总收入达到3亿元,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70%以上。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和社会事业基础较好,并具有较强的特色主导产业。

  村域小城市培育试点将在符合条件的历史名村、经济强村中择优产生。

  具体要求距县城10公里以上,在特色产业、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生态文明等若干方面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村域常住人口3万人左右且近3年为净流入,综合发展实力超过一般中心镇。具有一定的集中建成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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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夜景 图源浙江日报

  本次申报数量上,每个设区市原则上申报试点镇或试点村最多2个,申报村和所在建制镇不得重复申报。

  符合条件的建制镇或行政村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由当地县(市、区)政府行文上报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小城市培育试点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自2010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以来,已开展三轮,每轮三年,目前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总量为57个。2019年9月,温州龙港通过小城市培育试点,从建制镇直接升格为县级市,成为中国首座新型“镇改市”。

编辑:谢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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