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通讯员 陈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关于“耕地抛荒问题依然普遍” 问题整改要求,近期,衢江区印发《关于开展耕地抛荒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细化耕地抛荒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抓实粮食生产,以最强力度、最实举措打赢抛荒治理攻坚战。
全面摸清底数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资源规划局配合,运用国土“ 三调” 成果,对省委巡视反馈抛荒地块进行复核复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无人机航拍航测对全区耕地抛荒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农事直通”APP再次开展实地核查,对照APP任务清单和图斑认真比对、摸清底数,建档立册、边查边改。
明确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置存量,构建长效机制,用 3年时间系统推进抛荒地整治,确保全区耕地抛荒情况得到根本性治理。分三个阶段,逐步解决管护期内垦造耕地抛荒现象实现清零、新垦造耕地抛 荒情况显著减少等问题,确保到2025年9月底,抛荒地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形成依靠责任落实、制度约束、条件改善等长效举措防止抛荒的局面。
分类施策确保整治高效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 的原则,根据立地条件和区块位置,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开展粮油、绿肥、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种植,分类推进抛荒耕地复耕复种。
对主干道沿线抛荒地,发挥村集体居间服务、统一经营的功能,集中精力、集中要素推进复耕复种。对搬迁村的抛荒地,通过统一流转、代耕代种等方式推进抛荒地治理。
对因交通不便、地理位置偏僻等原因不能有效种植作物和因多年抛荒已有较大自然生长林木的区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立即动员村级组织,发动农户或流转(委托)给大户,开展清表、建设生产便道等进行工程恢复,积极开展复垦复种。
同时,严格落实“ 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 政策,进一步强化“种地有奖、抛荒要罚”导向,依法依规兑现各类奖惩政策,全力引育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主体,推行委托流转、整村流转、整畈流转等方式,进一步鼓励抛荒耕地代耕代管,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土地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