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9日讯(通讯员 丁玲)3月31日,衢州市发布了《大花园美丽城镇建设指南》(下称“《指南》”)市级地方标准,既充分体现了《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精神,又对浙江大花园建设乃至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指南》紧密结合大花园核心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彰显了衢州特色,既明确了美丽城镇建设的具体标准,又规范了美丽城镇建设的行动路径,立志打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文明有礼、管理有序、宜居宜业宜游的可持续发展美丽城镇,体现了“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的“五美”建设精髓,起到服务城市、带动乡镇的作用。
与《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指南》相比,《指南》增加了文明有礼和城乡融合内容,结合衢州文明有礼的特色,培育有礼素养、弘扬文明有礼、建设有礼载体、展现有礼特色,实现文明有礼和谐美。同时针对目前衢州市小城镇存在的不足,围绕城乡融合主线,从城乡要素共通、城乡产业共融、城乡服务共享、城乡品质共筑等方面增强小城镇活力,实现各类要素的集聚,提升小城镇的吸引力。
《指南》展现了风貌品质塑造特色,提出了城镇景观风貌区、景观节点、开放空间及天际线等重要要素管控,明确了乡村风貌塑造的具体要求;落实“小投入、办大事、办好事”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十微”创建经验,打造 “微街区”“微地标” “微公园”“微场地” “微馆场”“微园区” “微公厕” “微集市” “微水系” “微景观”,提升小城镇美丽发展水平。
《指南》在展现优越的生态本地特色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的要求,增加了治理河湖水体、保护森林植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要求,提出了“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应达到80%以上”“新建2A级以上公厕比例应在50%以上” “建设1条美丽河湖”等特色化指标。
《指南》展现了绿色产业发展特色,在发展绿色农业、精品农业等特色农业,要求文旅融合发展,建设1条乡村旅游线路,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平台,提出至少有1家市级平台型农业企业、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名市级“农创客”以及1个田园综合体,农业特色型美丽城镇应建设1个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农业产业品质,建设1个绿色农场,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至少比上年提高0.2个等级;提升农村经济水平,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应在2%以上,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应不低于1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应在9%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应小于2等要求;开展多样化的农产品展销活动,每年组织绿色有机农产品展示活动4次以上。
《指南》展现了人居环境高品质提升特色,在居住环境等方面提出加强物业管理等措施,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全面实施推广物业管理模式。在养老服务方面体现养老服务人性化设施建设改造,衔接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推进无障碍通道、老年人专用服务设施、旧楼加建电梯建设,以及适老化路牌标识、适老化照明改造。提出了建设乡村版未来社区。
据了解,《指南》对环境、生活、产业、人文、治理等十项内容作出了详细指导,涵盖内容广泛,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