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正在对“钱江·彩虹府”进行执法检查。 (照片由柯桥区齐贤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供)
楼市迎来“小阳春”,新房成交量逐步增加,一些楼盘开发商为了卖房就开始玩套路,甚至不惜违法。上周三,绍兴晚报《房车汇周刊》刊登了柯桥区“钱江·彩虹府”项目现场区位宣传广告和户型图均涉嫌违反广告法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看到新闻报道后立即前往钱江·彩虹府售楼部进行调查,确认该楼盘在宣传中存在违法行为,并已立案调查。然而,该楼盘的销售人员并没有引以为戒,在售楼处依然以“100%得房率”在推销。
钱江·彩虹府的违法行为被确认
上周三,在《柯桥区“钱江·彩虹府”为了卖房,不仅“套路”多还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报道刊发的当天上午,记者便带着材料找到了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知,此事已由柯桥区齐贤市场监督管理所调查。
“看到《绍兴晚报》的报道后,我们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钱江·彩虹府的售楼部进行查处。”柯桥区齐贤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赵建刚说,当天上午10点多,执法人员赶到钱江·彩虹府售楼部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摆放的项目区位宣传图还在,可以明确的是宣传中“到北站约10分钟、到萧山国际机场约15分钟……”等字样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房地产广告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涉及到户型图上的违法问题,还需要进行调查取证。”赵建刚告诉记者,因为他们在钱江·彩虹府的售楼处没有搜查到报道中所提及的户型图。虽然事后从其他渠道拿到了报道中所说的户型图,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户型图上没有标明“钱江·彩虹府”字样,在法律上来说,对这个户型图的归属还需要进一步取证。仅从户型图来说,未标明建筑面积这一项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其“创变”字样,意思虽然明了,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也需要进一步认定。
赵建刚表示,对于钱江·彩虹府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行为,他们已经立案调查,待所有调查结果出来后会依法进行处罚,届时也会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钱江·彩虹府依然宣称100%得房率
当天下午,从柯桥区齐贤市场监督管理所出来后,记者再次前往钱江·彩虹府进行暗访。发现涉嫌违反广告法的项目区位宣传图已被撤走,户型图也不见了。
在样板房里,钱江·彩虹府的销售人员金某一直表示,买他们的房子可以有100%的得房率,因为他们把户型里该利用起来的地方都利用了,以建筑面积约129平方米的户型来说,“利用”的面积有50平方米。对于记者因为“四不予”政策而拿不到房产证的疑问,其解释为他们是通过二次装修完成后交房,也就是在政府部门通过验收,办理房产证之后,他们房产商再进行一次施工,以达到“100%得房率”。
“从法律上来说,商品住宅不存在100%得房率,如拿到100%得房率的房子便是存在违法建筑,风险全是由购房者承担的。”记者就钱江·彩虹府的得房率问题咨询了房产界资深人士,该人士表示,市民购房和房产商之间最终都是以购房合同为准,也就是说购房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而购房合同里根本不可能写“100%得房率”,因为现在的商品住宅都有公摊面积,敢宣称“100%得房率”的,目前绍兴楼市里恐怕也只有钱江·彩虹府一家了。更为关键的是,虽然钱江·彩虹府通过“玩套路”,让购房者能够顺利拿到房产证,但是对于购房者今后的转手销售来说,就有困难了,毕竟存在着较大面积的违法建筑,而这个风险今后只能是由购房者自己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