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试点。作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先行区的浙江省,一直在探索如何通过保险机制助力政府共同破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义乌等地先行先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社会口碑。
2018年,义乌市委市政府在前期探索中,通过浙江省人社厅、复旦大学科研团队、义乌市政府三方共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护险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结合实际形成“实施意见、实施细则、失能评估管理办法、护理服务管理办法、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113”政策体系。2018年9月1日,《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出台实施,根据护理对象的失能等级,按照居家亲情护理、养护机构护理和医疗机构护理三种不同形式确定待遇标准。
今年89岁的吴老先生,义乌市江东街道平畴村人,2011年查出患有前列腺癌。同年,老伴因病离世。2018年4月,吴老先生因摔伤导致髋关节骨折,接受手术住院治疗。出院后生活无法自理,康复及日常护理问题成了困扰子女的一块心病。吴老先生的儿子在获悉义乌市委市政府出台该项政策后,马上拨打服务热线咨询,召集五兄妹开家庭会议,通过到养护机构实地考察,商议后决定尝试一下这项服务政策。通过申请、评估等一系列流程,2018年9月底,吴老先生转到了义乌市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怡乐新村养老服务中心,成为首批享受该政策的失能老人。
义乌长护制度具体护理计划采用复旦大学课题组长护保险“一包三标准”科研成果,按项目而非时间进行计费,按月结算。同时,针对护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义乌人保财险还统筹规划了一揽子商业责任保险服务。
据悉,义乌长护险不仅仅是义乌市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也是国家医保局重点联系城市项目、浙江省人社厅长护示范项目。它的有效实施将为浙江省长护险这一民生工程的全面覆盖落实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实践运作,该项目实现了“三融合”(医保、商保及学术机构深度融合,实现一家人、一个团队、一个目标,共同承担一个使命)、“三统筹”(推动医保、长护、养老在待遇和支付上的统筹安排)、“三促进”(促进社保制度的发展、促进护理体系和就业市场的发展、促进人文环境的改善和家庭与社会的和谐)。
未来,长护险的发展在打造稳定、高质量护理团队方面将有待精心培育,在相关政策标准化、规范化执行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风险共担机制上有待探索创新,在政策宣导传播上有待深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