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公布,根据市统计部门测算,2018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为73678元,与2017年的66233元相比,增加7445元,增长1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7%。
另外,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日前也已公布,为66432元,与2017年的61099元相比,增加5333元,同比增长8.7%。
此外,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对杭州市就业人员来说,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经济补偿有关系。其中,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