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云山 通讯员 汪月娇 葛荣海)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2019年1月份,浙江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1.8%,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0.7%。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4%。其中,鲜菜价格上涨7.1%;禽肉类价格上涨6.0%;在外餐饮价格上涨5.1%;蛋类价格上涨4.8%;奶类价格上涨4.6%;畜肉类价格上涨4.1%(猪肉价格上涨2.8%);鲜瓜果价格上涨3.3%;水产品价格上涨1.1%。
从环比来看,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3%。其中,鲜菜价格上涨9.6%;水产品价格上涨4.1%;鲜瓜果价格上涨2.4%;畜肉类价格下降1.0%(猪肉价格下降1.6%)。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表示,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主要原因是鲜菜和鲜瓜果价格受春节需求增加影响,分别上涨9.6%和2.4%;另外,受春节人工成本费用上涨影响,家庭服务和美容美发洗浴价格分别上涨7.5%和5.5%;受旅游旺季影响,交通费和旅游价格分别上涨4.6%和4.5%。
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提供数据,2019年1月,杭州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7%,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2.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