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一年来浙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和5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便是杭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判决的恶势力团伙“校园贷”案。
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放贷 用各种非法手段催债
杭州经济开发区大学数量多,学生也都聚集于此。有人专门利用学生社会经验少的特点,从事涉恶的放贷业务。
去年,盘某召集了7名团伙,用“润之助学贷”和个人的名义,专门在大学城,从事“校园贷”放贷业务。这8人分工非常明确,盘某负责审核和放贷,其余几人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提供放贷资金并偶尔帮忙催收,另一组主要负责催收。
在签订借条时,他们往往用学生信誉不好、没有抵押的理由,逼他们签订远远超过实际借款数额的借条,并且用这个虚假的数字制造资金流水凭证。而且,利息非常高,甚至周息到达了30%。
这样一来,不少学生都没办法按时还钱。团伙成员要求学生以拍裸照或发生性关系的方式抵一部分钱。有些害怕告诉家长的学生,被逼无奈,只能照做。但是,剩下欠的钱依旧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等到了下一个还款周期,这个团伙会采取其他手段,恐吓、要挟学生还钱。比如限制人身自由、播放暴力讨债视频、告知学校及家长、持翻倍借条向法院起诉等等。
经法院审理,一年多来,这个恶势力团伙仅敲诈勒索罪事实就多达十三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还伴有殴打、威胁、拍摄裸照、斗殴等多种不法行为,甚至部分在校大学生家庭成员均被卷入其中,对被害人的学习生涯、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不良影响。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盘某等8人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判处罚金六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杭州中院正在二审,将择日依法作出最终裁判。
涉黑涉恶案件呈现新特征
近10个月浙江法院共受理378件
今年1月23日至11月30日,浙江法院一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28件2457人,二审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0件513人。
近几年来,黑恶势力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特征。比如像经济领域扩张方式多样,严重危害了经济发展秩序。
针对危害性极大的“校园贷”,法院呼吁在校大学生,要科学理性地消费。如果确实有贷款需求的,也要选择合法、正规、有营业资质的借贷平台,并留好宣传单页和付款凭证。一旦遇到纠纷或骗局,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
另外,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也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他人使用,或者帮助他人开立账户和注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