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昨天,记者从濮院镇旧镇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组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旧镇改建房屋征收工作,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实施单位濮院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名单,首批选择14户被征收人的19处房屋,提请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下一步启动房屋征收司法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做好前期准备。
据介绍,濮院旧镇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10月5日。在上述期限内,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已多次上门与被征收人协商,但由于被征收人提出超越法规、政策的补偿安置要求得不到满足,至今未能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上周,在桐乡市公证处公证员的见证下,房屋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方案告知书》送达了最后3户被征收人,告知书附有对相关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决定方案,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可供被征收人选择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具体方案。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被征收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濮院镇旧镇改建房屋征收小组书面提出意见并选择补偿方式,若逾期不选择补偿方式的,将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
房屋征收工作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濮院旧镇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自启动以来,始终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和谐征收的原则,目前签约总户数已达3037户,签约率为92.54%。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期限届满后,市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房屋征收司法程序开始进入倒计时阶段。近期,房屋征收组工作人员将继续耐心走访、解疑释惑,并联合相关部门为被征收人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