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于会游主持召开市十六届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办法》、《桐乡市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桐乡市2020年乡村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议题。
传承弘扬劳模精神
据悉,桐乡市劳动模范命名表彰与全国和省、嘉兴市劳动模范评选同步,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
《桐乡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自2005年6月10日发文实施以来,在我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待遇落实、日常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原有的办法已不符合新形势下工作需要。本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桐乡市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原则、范围、基本条件、程序、奖励和待遇等内容。全市范围内所有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起显著作用、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均在评选推荐范围内。
与《桐乡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相比,《办法》对评选基本条件、命名表彰、奖励和待遇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中,劳动模范评选中增加了热心慈善事业的基本条件,每次评选名额从15名增加到了25名,劳动模范的待遇也进一步提高。
城乡品质提升值得期待
提升城乡品质是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也是全市人民的新期待。2020年是桐乡加快打造国际化品质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也明确了2020年要实施新“七大行动”,其中一项就是城乡品质提升行动。
如何让桐乡的城乡建设
更加精致、充满魅力?
《桐乡市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桐乡市2020年乡村品质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并在会上讨论后获得了原则通过。
其中《桐乡市城镇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要深入开展“九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150余个项目建设,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集中破解一批群众反映最集中难点痛点问题。
《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要着力打造东部时尚科技、西部生态文教、南部高铁枢纽、北部运河活力、中部国际商务五大板块;所有建制镇、独立于城区的街道要努力建设美丽城镇,推进老集镇环境整治,加快实现城乡融合、全域美丽。
“九大专项行动”
景观风貌提升专项行动
绿化亮化提升专项行动
序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居民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公共设施提升专项行动
美丽城镇建设专项行动
老集镇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桐乡市2020年乡村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则为提升乡村品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
《实施方案》明确,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实施“518”工程,深入开展“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大力实施18类项目建设,促进我市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化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稳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域秀美、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一二三产融合转型发展,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发展,努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桐乡样本”。
“五大专项提升行动”
乡村生态环境提升行动
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美丽乡村提升行动
产业融合提升行动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桐乡市先进制造业“万亩千百亿”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桐乡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议题,并听取了《2020年桐乡市数字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