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1日讯(通讯员 单宇翔)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税务监管机制,持续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认真落实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让失信纳税人上“黑榜”接受惩戒。
“买发票抵税的代价这么大,得不偿失,我们企业绝不犯类似的错误,今后一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把损失的税收信用弥补回来”,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清缴完罚款后,其法定代表人说。
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取得七份内容为“会务费”“住宿费”“房屋租赁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50余万元,用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以上行为主要因为该企业业务员在外省进行学术交流、业务推广活动,住宿会务无法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为了报销费用,业务员一时动了“歪”心思去支付手续费“买”了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的一种,任何一家企业都应守住发票“红线”,因这50万元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杭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
自从上了“黑名单”,该企业领用发票数量受到限制,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甚至失去了参加公立医院的招标资格。该企业好不容易就要谈成的项目,但在最终签约时,对方查询到其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仅为D级,便终止合作。一时间,该企业因为税收失信,生产经营活动处处受限,尝到了联合惩戒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