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1日讯(通讯员 程超)2020年10月的一天,一位女士急匆匆地走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同志,我要缴税。”这是她见到工作人员后的第一句话。这位女士姓潘,是杭州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乘着电商经济的春风,在天猫商城经营某品牌男装旗舰店。
2019年,举报中心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该公司隐匿销售收入过千万。第一稽查局的干部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却发现其注册经营地址已空置多年。检查人员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后,除一位自称该公司负责人邓某出现一次外,潘某未曾出现。此外,该公司也不提供任何资料、不配合签章、不告知真实经营地址。显然,该公司希望以这种方式拖延甚至逃避税务机关的查处。
税务机关通过数个月的第三方取证和外围调查,取得了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公司自2018年成立以来取得收入1300余万元,而该公司申报的收入仅仅只有2万元。
以往遇到这类逃避检查,又在当地没有固定经营地址和直接资产的案件,其执行是极为困难的,但是现在税务机关已经拥有了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这一强有力的武器。2020年5月起,该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潘某也被实施了联合惩戒。据潘某后来自述,由于被列入黑名单,该公司贷款授信受限,其本人也无法出境。同时,公司由于银行授信限制,拖欠上游货款已达数月。于是,一直对税务机关避而不见的潘某不得不主动前来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维护的不仅是国家税收秩序,更重要的是通过惩戒不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税务监管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