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人民银行等14个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审定,同意浙江省海盐县等34个试验区分别承担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浙江省海盐县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试验方案》作为试点方案之一正式获批。
据悉,这是海盐县继2015年12月获得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全国试点后,又一项涉及金融领域的全国级重要试点。根据《批复》,该试点自2017年7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基本结束。
海盐县开展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全国试点,将积极探索农村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发挥农村金融在现代农村经济中的核心作用,着力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同时,坚持“强化指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健全完善农业贷款融资担保体系、探索和完善农业贷款领域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探索和完善农业农村项目建设融资新途径、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策性保险改革转型”等五方面内容展开实施,通过近三年时间深化改革创新试点,逐步建立起功能健全、服务完备、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形成一个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适度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县域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