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4月01日讯 昨日下午,全省春耕生产暨森林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虞乐生在东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要组织好农资的供应,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继续抓好粮食高产创建,大力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的新型种养模式。要统筹研究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和办法,加快推进畜牧业的转型升级和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旱粮产业。要抓好春季动物的防疫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气象防灾体系和农村气象服务体系的建设,做好农时重大气象灾害的预警工作。
清明节即将到来,会议强调,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的基本常识,应急避险知识。党员干部要带头以鲜花祭奠、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先祖,营造良好的清明祭祖氛围。
昨日,我市发布森林禁火令,规定4月1日至15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在此期间,全市森林和森林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严禁野外用火。
东阳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清明”是上坟祭祖、农事野外用火的高发期,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现将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为了建设“森林东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规定4月1日至4月15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在此期间全市森林和森林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
二、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严禁野外用火(包括农业生产性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烤火、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
三、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各村居增加巡山检查密度,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森林防火检查人员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收缴火种,集中保管,对拒不接受检查、劝说教育不改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森林消防法规。对违反森林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六、本禁火令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