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日讯 第六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第五批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申报工作开始啦!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把特色小镇打造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高端平台”的目标定位,以全力打造产业更特、创新更强、功能更全、体制更优、形态更美、辐射更广的特色小镇2.0版为总方向,坚持数量服从质量、严格条件,择优产生高质量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
特色小镇所在市、县(市、区)政府,省属以上国有企业及高等院校,均可申报。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创建对象或培育对象。由创建小镇降格为培育小镇再重新申报创建小镇的,可以适当调整创建规划、产业定位、建设目标等,数量不计入各地新申报数量范围。
在产业定位方面,重点选择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电商类除外)、健康(康养类除外)、时尚产业小镇,统筹兼顾选择环保、金融、旅游、历史经典产业小镇。
建设空间方面,相对独立于市区,原则上布局在城乡结合部。规划面积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建设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
产业转型升级有实质成效,预计建成后有大量的新增税收和就业岗位,新集聚一批中高级人才,形成一批发明专利,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年接待游客30万人次以上。
此外,对投资情况、产业规划等都有相应的要求。
各申报主体可下载文末表格,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杭斌;电话:0571-87057381;邮箱:hangbin7338@dingtal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