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2025年12月12日,杭州市富阳区举行《杭州市富阳新登古城墙保护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富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蒋晓青,副区长詹艳青出席并作主题发布,系统介绍《条例》的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及下一步宣传贯彻计划。发布会由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孙燕青主持。


该《条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于9月26日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县域城墙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县级城墙保护的立法空白,不仅为新登古城墙的永续传承筑牢法治根基,也为“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提供了重要助力。
新登古城墙坐落于富阳区新登镇,始建于唐大顺二年(891年),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为抵御倭寇重建,整体保留明代风格。其“围山筑城、单面城墙、条石砌筑”的形制独具特色。城墙原周长约2100米,现存2054米,其中超过1700米墙体保存完好,高度在5至7米之间,古老性与完整度在国内少见。2024年底,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同意将其纳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成为“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项目中的县城级代表,完善了该系列“都城—府州城—县城”的等级序列。

副区长詹艳青在发布会上指出,此次立法主要基于三方面迫切需求:一是响应联合申遗要求,需通过立法确立规范的保护管理标准;二是应对遗产保护挑战,随着城乡发展,城墙面临管理责任不清、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谁来管、怎么保、如何用”亟待法律明确;三是回应民众期盼,城墙已深深融入当地居民生活,需要通过立法科学界定保护与生产生活的关系。
《条例》立法过程严谨,经区政府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并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全文共二十九条,内容涵盖立法背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保护规划、合理利用及责任要求等,构建了全链条保护体系。其中明确,由富阳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管理机构对古城墙实施统一管理,履行规划、监测、修缮等职责;设立专项财政预算,建立专家咨询与激励褒扬机制;严格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严禁非法买卖、破坏城墙构件,规范修缮工艺与亮化标准,并要求对拆建中发现的城墙材料回收利用。同时,《条例》鼓励古城墙活态利用,开发文创及衍生产品,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并设立了巡查、应急预案及最高十万元罚款的处罚规定,强化刚性约束。

为确保《条例》有效落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蒋晓青在发布会上介绍,全区将推出一系列宣传贯彻举措: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下场景”立体传播矩阵,结合文化遗产日开展普法宣传;邀请文保专家、法律学者,组建“保护智囊团”,加强实操培训;健全完善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整合周边文旅资源,打造“古城墙徒步”线路,培育文创业态,举办非遗展演等活动;并组织专业力量挖掘城墙价值,与龙门古镇等历史文化点位联动展示,全面提升新登古城墙的文化影响力。
新登古城墙是彰显中国明清城墙多样性的珍贵遗产,也是承载地方文脉的精神标识。随着《条例》的实施与申遗工作的推进,新登镇的古城墙必将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生,在擦亮杭州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上发挥积极作用!

新登古城墙横截面

新登古城墙南门考古遗址展示

新登古城墙北门考古遗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