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通讯员 马樱玮 赵泽伟)临近年末,为切实做好岁末年终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临安区於潜镇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近日,城管於潜中队联合镇城市运行专委会召集辖区送气工召开了关于瓶装燃气金属波纹管和不合规解压阀的更换推进会,同时持续开展居民安全用气检查。
会议上陈队长传达了局《关于燃气用户更换金属软管的通知》会议精神,告知送气工在入户检查时,要求家庭用户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用于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的连接,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 8 年)。同时科普关于“《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燃气经营者不得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燃气,不得向用气环境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提供燃气。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燃气经营者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燃气,或者向用气环境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提供燃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要求镇各供应点负责人、送气工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推进不合格软管和解压阀的更换进度。同时听取送气工实际入户更换中的难点,并提供实质操作意见及协助,要求涉及的燃气企业每日汇总跟进,争取提前完成不合格软管和解压阀更换的目标任务。
接下来,城管於潜中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宣传活动,确保岁末年终期间燃气安全形势良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