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椒江市民陶女士一家购买了新房,准备提取丈夫赵先生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有着“过来人”经验的同事告诉她,要到公安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到所在单位开具收入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还要到人民银行开具征信证明,“可麻烦啦!”
就在陶女士做好了要多跑几次的心理准备时,却发现已经不需要为这些证明辗转多个部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收入证明以书面承诺代替了,公积金审批服务部门直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通过征信系统查验获取征信证明信息。
从反复跑到不用跑,这是台州“无证明城市”带给办事群众和企业的“福利”。
如何推动这项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如何确保“无证明”下的信息真实有效?如何防止“烦民证明”的反弹回潮?我市在创建过程中创新探索数据支撑平台建设,积极构建“无证明城市”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巩固“无证明城市”创建成果。
“部门跑”“数据跑”代替“群众跑”
“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是台州贯穿于“无证明城市”创建全过程的两个原则。正如字面意义所显示的,前者就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最大程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后者就是对法有规定的证明事项,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其他方式代替群众和企业提交证明材料。
据市司法局局长、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彭永军介绍,后者目前主要有四种替代方式,即当事人书面承诺、信息共享、部门间核查、部门调查核实。其中,信息共享和部门间核查都需借力于“无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协查。
“‘无证明’的实现路径,就是在证明材料清理之后以数据共享和部门协查方式核实相关信息,通过让数据多跑腿实现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陈友增告诉记者,他们以无证明为目标,以办理事项为核心,以“一证一码”为导引,建设了包括事项共享模块和事项协查模块两大功能的“无证明城市”支撑平台。
据悉,事项共享模块以台州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和市级部门提供的数据接口或前置库为数据源,事先内置各类证明模板、采用云签章技术,实时完善对群众或企业办事事项的证明出具,实现“证明秒办”的功能。事项协查模块主要针对现阶段数据源不完整或无法实现数据实时查询的事项,通过明确办理人员、统一办理时限、落实办理责任,实现证明从证明出具部门向证明申请部门的自动流转,达到事项在线协查的功能。
“该平台不仅覆盖到市级部门,还延伸到各县(市、区),形成全市域的联网共通。”陈友增说,系统已于5月份全面上线试运行,6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聚焦群众关切,做好优化长效
基本建成“无证明城市”,这是台州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是市委市政府又一个“最多跑一次”大礼包。面对改革过程中各项群众关心的问题,我市也在不断作出回应和优化。
“无证明”,是否意味着今后群众在办事时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金文明对此给出了解答,“证明材料只是办事材料的一部分,并不意味着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就不提供任何材料了。”他进一步提醒广大市民,本次清理的材料不包括各类自证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审核材料(如申请补助审批表、施工审批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如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裁决书等),诉讼证据。相关证明材料依规定应当由市外机构或者组织出具,又不能通过网络核验的,申请人仍需提交。同时,由我市初审或者接收材料,需报省级及省级以上机关审批的,上级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申请人仍应当提交。当然,办事群众和企业因为自身需要,要求行政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不能以创建“无证明城市”作为理由而拒绝开具。
为防止证明事项的反弹,我市制定出台了《台州市保障“无证明城市”实施工作规定》,积极构建“无证明城市”长效保障机制。《工作规定》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清单目录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建立了评估考核、动态调整、投诉举报等多项机制,确保“无证明城市”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