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温州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在全市范围内推出“涉企免罚清单”,将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主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容错”支持。截至4月底,温州市共梳理形成3290项内容的“涉企免罚清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助力温州市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
首犯轻犯“宽大”处理
号称自家产品口感“最佳”,违反了《广告法》;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日期前开业,哪怕只提前一天,也属于无照经营,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把杂物堆放在疏散通道上,违反了《消防法》……近日,温州某广告公司就遭遇这样一起行政违法。他们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一则广告,因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当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涉企免罚清单”,综合考虑当事人相应情节,如当事人系首次涉及该违法行为、涉案广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等,最终决定给予责令改正,免予罚款的的处理,企业对此给予好评。
“涉企免罚清单”分为两部分:
一是从执法实际出发,认为违法行为轻微,可以免予罚款处罚的情形;
二是违反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条款,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即不予处罚的情形。
目前,11个县(市、区)共梳理2859项免罚清单,37个市直部门共梳理431项免罚清单。接下来,根据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温州市区域发展需要,“涉企免罚清单”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免罚”不等于“免责”
推行“涉企免罚清单”,会不会成为行政执法部门懒政怠政的借口?会不会成为企业“屡教不改”的理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免罚”并不等于“免责”,并不免除其他诸如警示、警告、信用公示等措施。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强化日常的服务指导,对于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进一步实现政府监管由单向行政管理的监管者向治理者转变,由刚性监管向差异化监管、柔性监管、适度监管转变,改变以往的重管理、轻服务,重罚款、轻规范的现象,推动柔性监管模式,强化违法疏导。
据悉,自4月份“涉企免罚清单”陆续推出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对100余家企业开展了轻微违规不予处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办理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39件;运管部门则通过采取柔性执法,既为人民生命财产系上“安全带”,又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意识,目前运管综合监管平台每周发现的“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异常车次已由年初的759条下降到247条。各级行政执法部推行的“涉企免罚清单”,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营造了良好的政企互信关系,获得民营企业(家)一致好评。
各县(市、区)
“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梳理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梳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