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保委发布中秋国庆长假预付式消费警示:警惕“套路”,理性办卡

2026-09-24 15:25:41 来源:浙江在线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各类预付式消费促销活动进入高峰期。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结合近期投诉热点及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节日促销优惠的同时,务必保持理性,警惕“办卡容易退卡难”等消费陷阱,不要轻信“充值越多折扣越大”等销售话术,主动留存消费凭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免费训犬”藏猫腻,拖延推诿退款难

2026年2月,杭州一宠物乐园对外宣传有特别活动,消费者只要办理乐园的会员,并一次性充值16000元,即可替消费者免费训犬,且后续可无条件退还所有充值费用。消费者张某被该活动吸引,充值16000元后将爱犬交给该乐园训导。4月,张某爱犬训导完毕,要求退还充值费用,却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截至9月,仅退还3000元充值金。

案例二:瑜伽次卡“无合同”,因病退款“设门槛”

2026年6月,消费者汪女士在杭州某瑜伽馆预付1280元,办理瑜伽次卡(10次卡)。在未实际消费的情况下,消费者体检发现存在视网膜裂孔,医嘱要求杜绝一切力量训练(包括瑜伽)。消费者购买瑜伽课程时,因故没有与商家签订合同,也未对如何退款作出约定。瑜伽馆在协商退款时,要求扣除高额员工提成、手续费后,才愿意退还剩余款项。

为有效防范预付式消费风险,省消保委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警示:

一、理性消费,警惕“大额充值”诱惑。面对商家“充得越多送得越多”的营销话术,消费者应保持头脑清醒,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消费能力决定是否办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以下简称预付凭证)。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卡金额不得超过两千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五百元。”

二、审慎选择,核实商家经营资质。办理预付卡前,可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商家的营业执照、行政处罚记录、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对频繁更换店名、法人或存在大量纠纷记录的商家要高度警惕、谨慎充值。

三、签订合同,拒绝“口头承诺”。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或电子协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费用、使用规则、有效期、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在消费过程中,务必保存好合同协议、发票收据、付款记录、消费打卡记录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

四、依法维权,善用投诉举报渠道。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自行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遇商家突然关门失联,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