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沦为“空中猎手”?淳安全力打击利刃高悬的生态与安全之危

2026-03-02 14:26:41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余妙青

  夜幕下,浙西山林的静谧被无人机的嗡鸣声打破。数公里外的操控者通过热成像画面锁定目标,轻触遥控,利箭便从改装无人机上破空而出。这是淳安县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真实案件:2025年12月,罗某等四人网购无人机及配件,改装加装热成像仪与发射装置,多次深夜前往淳安县乡镇山区远程射猎,非法捕获野猪等野生动物,让服务民生的科技产品,沦为破坏生态的“致命利器”。

  无人机狩猎并非简单的非法捕猎,其背后的技术滥用隐患、公共安全风险与生态破坏危机,正从山林向社会生活蔓延,成为基层治理亟待破解的新型难题。

  科技异化:低门槛改装催生隐蔽作案

  无人机本是赋能生态保护、生产生活的科技产物,却因改装技术门槛低,轻易完成了从“服务者”到“加害者”的转变。不法分子可通过网络轻松购得热成像仪、弹射装置、特制利箭等全套配件,无需专业技术即可完成改造。加装热成像仪的无人机,能穿透夜色与植被精准定位野生动物,却也存在人与动物温感重合的误伤风险,一旦临近村落,设备失控、操作失误或箭矢落点偏差,利箭可能直指家畜或无辜群众。

  更具隐蔽性的是“人机分离”的作案模式,操控者躲在隐蔽区域远程操作,作案后迅速撤离,即便无人机被发现,也难以锁定操控者,现场取证难度大。而改装技术的易获取性,让这种危险狩猎方式具备扩散可能,山林间的“空中猎场”正成为潜在安全隐患。

  危害蔓延:从生态失衡到民生安全的多重冲击

  “不法分子通过给无人机加装热成像仪、强光射灯等设备,在山林、湿地上空巡查,定位后实施精准猎捕。目前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虽多为野猪,但空中排查定点猎杀的狩猎方式效率极高,且无人机低空穿梭的噪音和热源干扰,极易惊扰周边野生动物栖息,直接损害生物多样性。”办案检察官说。

  无人机狩猎对野生动物而言,是一场“降维打击”。热成像仪的无差别识别、利箭的精准射杀,让野生动物失去天然庇护,犯罪嫌疑人猎捕的野生动物,皆是山林生态链重要组成部分,无节制猎捕直接破坏区域生物多样性,打破生态平衡。

  这份危害更延伸至民生安全,2026年2月6日,淳安县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播放的一段侦查实验视频显示:改装无人机悬停25米高度,操控员轻点遥控,利剑能精准穿透针11毫米厚木板、8毫米厚石膏板、1毫米厚铁皮板,且随着无人机投掷高度的增加穿透力也会随之增加。“如果射中的不是靶子,而是人,后果不堪设想。”办案民警介绍,该案案发正是因群众反映村庄周边出现无人机高空射箭,意味着作案范围已从偏远山林向村落延伸,高悬的利刃成为村民头顶的“不定时炸弹”。

  更值得警惕的是,技术滥用极易引发模仿效应,改装无人机或被用于偷拍居民私密场所、射猎盗取农户畜禽,危害链条从破坏生态,延伸至侵犯公民权利、损害群众财产,触碰法律与公序良俗红线。

  治理困境:新型违法背后的三重难题

  面对无人机狩猎这一新型违法行为,基层监管执法遭遇认定难、取证难、协同难的交织困境。现行当地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未将无人机狩猎、高空投掷利器明确纳入禁用范畴,兜底条款缺乏具体认定标准,法律滞后性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无人机改装配件网络交易隐蔽,“人机分离”下涉案人员易否认猎捕用途,飞行指令等电子数据易被篡改删除,取证存在技术壁垒;无人机监管尚未形成完善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惩处标准与执法力度不统一。

  罗某案触及生态保护、公共安全等多个公益损害领域,倒逼基层治理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转变。淳安县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联动多部门打出组合拳,探索基层治理路径。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林业部门协同,开展侦查实验明确无人机射猎的危害相当性,同时与林业部门达成共识,推动其发布征求意见稿,推动禁用猎捕方式的更新,填补法律空白。源头治理上,检察机关将线索反馈政协委员形成相关提案,并及时将这一情况上报杭州市检察院。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与网络平台座谈沟通,推动平台取消相关关键词搜索,切断非法配件传播渠道。长效治理方面,检察机关拟联合多部门探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强化无人机销售、改装、飞行等全链条监管;同时开展专项排查,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法治宣传等方式,提升公众法治与生态保护意识,引导树立“科技向善”理念。

责任编辑:毕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