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1日讯(通讯员 方婷 吴建林)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毒品源植物“罂粟”也迎来了肆意生长的旺季。近日,淳安县公安等有关部门相继开展罂粟排查专项行动,筑牢群众禁毒防线。
大市派出所:查宣齐发力让“罪恶之花”无处藏身
为切实增强群众禁毒意识,有效遏制非法种植罂粟行为,淳安县公安局大市派出所多次开展禁毒铲毒宣传活动。
防区民辅警深入辖区菜棚、菜园和村庄,通过张贴海报、发放手册、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毒品危害、罂粟特征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民警也通过展示罂粟图片的方式,帮助村民分别罂粟与普通蔬菜的区别,让村民能够准确识别罂粟,避免误种。民警还结合实际案例,向村民讲解非法种植罂粟的严重后果,提高禁毒铲毒意识和法治观念,坚决抵制毒品侵害。
4月初,大市派出所民警连续查处两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在下村走访时,发现两名农户家中的院子种着几株疑似“罂粟”的植物。经现场对比、确认,种植在该农户家中的植株均为罂粟苗。目前,现场发现的所有罂粟苗植株均已被拔除、销毁,民警也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农户作出治安处罚。
汾口派出所:违法种植,一株也不行
为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淳安县公安局汾口派出所充分利用毒品原植物易发现、易铲除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深入村庄院落、田间地头、公路沿线,特别是对林区、房前屋后进行反复筛查,绝不放过“一路一线、一山一坡、一株一苗”。经过努力,汾口派出所取得了2025年已连续查处三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日前,民警周翔经过仔细摸排走访发现一植毒线索:家住汾口镇汾口村的余某贵在自家菜园地内种植了罂粟。随后,民警依法将菜地内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经清点共计7株。经询问,违法行为人余某贵如实陈述了其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通过民警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性,余某贵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犯,目前余某贵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民警在下村走访时发现汾口镇大福基村村民余某文和余某平在自家菜地里种植罂粟,经清点共8株。经询问,村民余某平听说罂粟可以治病,其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进行了种植,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随后,民警对2名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罂粟进行了铲除,目前余某文及余某平均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私自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无论用于什么用途、数量多少,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然而总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违法使用,种植一些也‘无伤大雅’,这就大错特错了!种植罂粟违法,一株也不行!”汾口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