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通讯员 方凯莉) 日前,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林水局联合淳安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共建的杭州市修复性司法实践基地暨千岛湖植物园矫正帮扶点启用仪式在淳安县千岛湖植物园举行,标志着全市首个由法院、司法局、林业局联合建立的生态修复纳入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正式上线运行,也是淳安法院以问题为导向做实“小切口”式改革的重要举措。
2019年,淳安县被确定为浙江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同年,淳安县人民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获批成立,成为浙江省首家以人民法庭建制的专业环境资源法庭。
近年来,淳安法院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在审理涉环资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缓刑人员的判后矫正工作展开了深入思考与实践。今年10月,淳安法院牵头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五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将生态环境修复纳入社区矫正帮扶内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适用对象、移送要求、实施流程、评估反馈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此次机制和修复基地的设立,我们有效实现了打击与修复、惩治与预防并重,司法与行政衔接,普法与宣传结合,让矫正对象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矫正实践,实现思想上的转变,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让‘违法者’变成‘守护人’。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莉介绍。
活动中,“淳e复”数字平台首次亮相。“淳”是淳安的简称,“e”具有“生态环境(Ecological environment)、赋能(Empowerment)、便捷(Easy)、教育(Education)、参与(Engagement)”等含义,而“复”字即为修复之意。该数字平台具有“统计+展示+互通+管理”四大功能,可以实现部门多跨融合,解决案件互通、人员信息共享、矫正岗位匹配、实时矫正监管、矫正评估量化和矫正结果使用的一体化、规范化、集约化问题,实现全闭环监督管理。同时,“淳e复”能定时推送“生态公益活动计划”“生态公益活动反馈”等信息,以达到精准监督管理、提升生态修复效率的效果,实现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审判与执行的闭环衔接。
未来,淳安法院将持续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依托“淳e复”数字平台,水源、林业、文化遗产三类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及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多元修复方式,打造“1+3+N”治理模式,写好生态保护修复“后半篇文章”,为淳安打造美丽中国县域示范样板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