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通讯员 汪湉)“大姐,我们家再苦再难,也会按协议履行好,请您放心!”近日,在淳安县司法局姜家司法所调解室内,交通事故肇事方老马的独生女紧紧握着眼眶已红的交通事故受害方刘大姐的手,通过司法所和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一起悬而未决两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顺利化解。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2年8月,老马驾驶电动三轮车与本乡镇刘大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刘大姐受伤。经县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老马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刘大姐无责。事故发生后,刘大姐入院治疗30多天方才出院,出院又根据医嘱在家休养7个多月。
今年4月份,刘大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已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仅残疾赔偿金一项就达到了15万余元。然而,刘大姐晓得老马身患癌症多年,夫妻两人务农为生,生活本身就比较拮据,之前住院期间的7万余元医药费都是老马东拼西凑借来的。刘大姐丈夫长期患病,膝下有在读初中的女儿,儿子在外务工三十出头还未成家,本次事故又给自身劳动能力带来了较大影响,想到这一切,刘大姐陷入了深深地忧虑之中。无奈之下,刘大姐来到村委会,准备寻求村干部调解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按照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村干部迅速将该案件作为疑难纠纷上报至姜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姜家司法所进行调解。考虑到老马的家庭条件,调解之前,调解员通过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成功劝说老马的独生女一同参与调解。
调解开始后,调解员秉持着公正、专业的态度,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依据事故认定书以及刘大姐的伤残等级进行深入分析,精心拟定调解方案。首先,调解员分别与刘大姐和老马及其女儿进行单独沟通。面对老马,调解员一方面同情他的家庭境况,表示镇村两级会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给予其力所能及的困难帮扶,同时强调他在此次事故中的全责责任,告知其不积极处理赔偿的法律后果,再者,对方受伤程度较重已影响到劳动能力,作为乡里乡亲不能简单敷衍了之。
同时,调解员积极引导老马女儿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作为女儿应该为父亲分忧,尽可能不要让父亲承担过大的负面社会舆论压力。而对于刘大姐,调解员则耐心倾听她的诉求,温柔地安抚她的情绪,并告知她如果一昧盯着法定赔偿标准,可能会使调解和问题的最终解决陷入困境。经过大半天地耐心协商,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老马女儿自愿向父亲提供资金支持解决纠纷。
近年来,淳安县司法局姜家司法所会同属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为群众提供多元化、多渠道、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