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7日讯 台州市将美丽城镇建设“五美”目标与“九富”特色路径结合,按照“全面启动,分步推进,样板引路,高质量美丽”的原则,以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新时代美丽台州为目标,使之成为展示共同富裕示范引领的新窗口。
1月14日,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印发《关于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2021年度设区市、县(市、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其中台州市获评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优秀设区市,路桥区、天台县、玉环市获评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优秀县(市、区)。
12月17日,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工作2021年度考核验收结果的通报》,确定台州11个城镇获评美丽城镇建设省级样板,2个城镇获评美丽城镇建设山区县县城城镇省级样板,39个城镇获评美丽城镇建设基本达标乡镇。
党建引领聚合力
将“垦荒精神”的核心内涵融入到美丽城镇创建全过程,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汇聚创建合力,成立台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临时党支部,通过书记谈美镇发展、党员领办破难项目,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坚强保障。
服务指导促提升
通过“主任会议”“现场会”“结对帮扶”“三服务”“学习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美丽城镇建设的技术指导。通过成立专家团队,实现“双师”全覆盖,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把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落到实处。
督查考核提质效
建立健全全市“月督查、季排名”动态考核和全年暗访督查机制,每季度通报排名,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时效导向,精准反映工作推进总体情况。根据《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及时调整暗访重点,采用“三不”(不定时、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两直”(直奔现场、直接检查)“一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复查整改成效)的暗访方式,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
项目建设比赶超
建立健全美丽城镇建设项目化推进机制, 深化“项目建设比赶超”活动,建立市、县、镇三级通报制度,强化动态监控,定期实地查看项目进度,坚持月度简报通报,季度发文通报排名,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数字改革再深化
抓智慧城镇建设,探索适合台州智慧城镇建设的新模式,建立市级智慧城镇统一平台,全域统筹。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台州市智慧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台州市智慧城镇建设考核细则》,确定全市首批 18 个单位为智慧城镇建设试点单位。
宣传发动造声势
坚持“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户外有势”的立体宣传模式,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结合,系列化、持续化、常态化开展宣传报道。同时推动宣传升级,组建美丽城镇宣讲团,开展美丽城镇宣传月主题活动,营造美丽城镇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