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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包”“零容忍” 美丽城镇环境先行

2021-06-15 16:50:54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戚洁霞

  浙江在线6月15日讯(通讯员 戚洁霞)为切实推进美丽城镇环境美建设,近日,平湖市新仓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主要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情况和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

  6月13日上午,新仓镇执法人员在对海上明悦小区垃圾投放情况例行检查时,在投放站边发现一“落地包”,通过对丢弃物的翻找,一快递包装上的联系方式为执法队员提供了线索。在通过电话联系后,一男士来到现场,在经过执法队员的宣传教育后,他主动承认了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事实。目前,新仓镇已对该行为进行立案。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站的设立不仅减少了污染源,净化了周边环境,而且还能提升分类质量,提升居民文明素养。而任意时间随意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投放站外的行为明显是与提升新仓环境,创建美丽城镇不符的,更是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工业垃圾和大件垃圾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随便丢到投放点。如果有投递需要,可以联系保洁公司运输或自行运送至辖区内的成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投放。”新仓镇相关工作人员说。

  自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新仓镇对违规投放大件垃圾、工业垃圾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截至目前,已处罚28起,上门劝导85起。

  下一步,新仓镇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检查力度,并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形成法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推动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提升群众的文明意识,从而促进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提档升级,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编辑: 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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