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日讯(通讯员 陈沈阳)近日,在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被嘉善安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1871.04万元的成交价成功摘牌,彻底打破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使农村土地由“账面资产”变成资金流,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有力助推了美丽城镇建设。
据悉,这宗地块的面积是23.39亩,位于嘉善县大云镇曹家村,地处大云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内,规划用途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今后,这宗土地将进行有效的规划,开发民宿、发展旅游等。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为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民主决策程序,新《土地管理法》还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曹家村的这次土地出让,就把出让形式、年限、价格等决策权全权赋予农民和村集体,真正做到了让农民群众当家作主。
曹家村党总支书记黄伟利表示,这次土地出让得到了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的通过。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40%做为调节金上交县财政,60%归村集体所有。除获得出让金外,村里还能无偿回购65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设施建筑,并返租给受让人获得租金收益,实现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增收。同时,项目建成后,还可以新增就业岗位,让部分村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曹家村这次出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嘉兴首宗农地入市。与国有建设用地相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无需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可实现土地权属不变前提下直接入市交易,且与国有建设用地原则上同权同价。
农地入市流转,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提高土地经营效益,促使农民保障更有力、集体资产更壮大、产业结构更优化、基层治理更有效,加快美丽城镇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