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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错拿报告单做错手术 部分医院报告单发放存漏洞

2014-04-11 09:55  来源:温州网 记者 潘贤群 黄云峰 叶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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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清同名同姓病人 拿错报告三分之二胃被误切

  #!time!#乐清陈阿婆因与别人同名同姓,被医院错取病理报告单而做错手术。这看似一起巧错的事件,然而,偶然的背后似乎隐藏着必然的因素。

  4月10日下午,记者暗访了当事医院乐清市人民医院及市区数家医院,发现一些医院对CT片、DR片(X射线影像)等检验报告单发放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不过,多数医院有严格“查对制度”:没有凭证,不能领取。

  记者暗访

  乐清市人民医院:

  不需凭证,CT片随便拿

  乐清市人民医院门诊一楼设有导医台,患者的一些化验单、病理报告单需要到这里领取。

  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询问如何取化验单。一护士说,需凭条码单领取,如条码单遗失,要报上条码号或门诊号,经核对后才能领取。

  另一名负责病理报告单发放的护士说,医院的病理报告是打印好放在导医台的。以前如果患者没带取单凭证,或者家属代领的,只要登记一下取单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就可以领取,不过自从错拿报告单事件发生后,现在必须提供凭证才能领取了。

  该医院CT片、DR片的领取处设在放射科候诊厅。窗口前放着两张桌子,桌上堆满了CT片、DR片。有人拿片时,并不问工作人员,只顾埋头在桌子上翻找,而窗口工作人员不闻不问。

  记者也在桌子上翻找一番,然后随意取走一份CT片,却不见工作人员索要取片凭证。记者后以拿错片子为由,放回了那份CT片。这时,一名拿错CT片男子匆匆走进放射科候诊厅,又在那堆CT片里翻找,嘀咕道:“怎么这么乱,这医院也真是的。”

  记者随后问CT取片窗口一工作人员,“要不要拿凭证取片?”这名工作人员说:“不需要,找到了,可以直接拿走。”

  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

  DR片随意堆放,取片“全自助”

  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取化验单的地方设在挂号处导医台。昨天下午,洪女士拿着一张收费收据来到导医台,工作人员看过收费收据后,从一叠报告单中找出了属于洪女士的一张液基薄层细胞学报告单。记者看到这张收据上,写有洪女士的名字及检验项目。

  记者问洪女士:“除了这张收据,你手里有没有其他条码凭证?”洪女士说:“没有,医生说就凭这张收据取单。”

  而这张收据上可以确定洪女士身份的只有她的名字。记者说:“只有名字的话,万一有人和你同名同姓,会不会弄错?”洪女士笑道:“不会这么巧吧。”

  在导医台,除了这类报告单,其他化验单的领取则需要条码单。一工作人员说,没有条码单不能领取。

  DR片领取窗口设在门诊一楼。窗口的玻璃上写着“登记、取单”。右边墙上写着“X射线影像胶片提取处”,DR片袋子被挂在墙上,患者可随便找,找到后可直接取走。

  记者以患者家属身份翻找DR片时,一工作人员上前问道:“什么时候拍的?”

  记者说:“有段时间了。”

  “如果是3月份,在这里面。”这名工作人员打开一间空置的拍片室。只见里面一张沙发和一块仪器躺板上及一处墙角,堆满了无序的DR片。这些DR片中有今年2月份的,甚至有去年12月的。

  随后,记者拿着一张DR片走出拍片室。工作人员问了一句:“找到啦?”她没要求记者出示凭证,也没有做领取登记。接着,记者又借口拿错,放回了片子。

  瓯海三医:

  记者拿走他人的CT片,工作人员并不过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市区温瑞大道的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在医院急诊室一楼,几名患者在大厅的多功能自助终端上操作,打印各自的检验报告单。导医台的医护人员说,打印检验单必须使用就诊卡或者验血时给予的条形码。仅凭患者名字,是没办法取单的。

  随后,记者来到医院放射科的登记室。登记室一个窗口的玻璃上写着“拍片CT登记取报告”几个红色大字。窗台上,放着两份装在医院专用塑料袋内的CT检查报告单。

  放在最上面的一份CT检查报告单写着一名戴姓男子的名字,记者拿起塑料袋转身离开。此时,登记室里面的两名工作人员在交谈,并未向取走报告单的记者核实患者名字等情况。

  几分钟后,记者返回登记室将塑料袋放回窗台上,并以拿错报告单为由,向登记室里面的一名身穿医院工作服的女子询问。

  温都记者:报告单都在这里(指窗台)了吗?

  工作人员:嗯,都在这里了。

  温都记者:这里只有两份。我要拿的报告单不见了,会不会被别人拿走了?

  工作人员:不会。你是什么时候拍的,卡拿过来,刷一下看看有没有。

  温都记者:你们拍的片子,都放在窗台让患者自己取的吗?

  工作人员:嗯。

  多数医院:

  没任何凭证,不能取片或拿报告单

  昨天下午,在温州市人民医院的CT片取单窗口,不少病患和病患家属正在排队取片。他们提供凭证单或就诊卡,窗口内的工作人员根据上面的信息,找到相对应CT片交给病患或他们的家属。

  轮到记者时,记者表示没有任何凭证,能否仅以病人姓名取CT片。窗口内的工作人员思考片刻后,说:“(病人)叫什么名字,我找找看”。

  记者随意报了个名字,该工作人员在一堆CT片中找寻一番后,表示没有此病患的片子。她建议:“你还是去拿就诊卡或CT发票来取吧”。

  在瓯海区人民医院的领取报告单窗口,记者以帮朋友取片为由,向窗口工作人员领取CT片。“我帮朋友拿片,是不是只要报名字就可以了?”记者问。

  “还是让本人过来,万一片子被人拿错,那就麻烦了。”这名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报名取片”的要求。

  之后,记者又来到温州市中心医院。在该医院CT登记取片处,记者向窗口的工作人员询问“能不能报姓名取片”,对方回答:“不行,要凭预约条码单取片。”

  窗口的工作人员提醒,如果预约条码单丢了,可以凭病历或缴费的发票领取。随后,记者来到该医院的化验报告自助终端前,现场的医护人员告知,必须凭就诊卡或条码单才能打印。

  另外,记者还走访了温医大附属一院、温医大附属二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中医院等,发现这些医院与温州市中心医院相似,取化验单均须持就诊卡或条码单在自助打印终端机上刷卡打印,CT片等需要凭条码单或就诊卡或缴费发票到相应窗口取片。没有凭证,工作人员均一口回绝。

  各方说法

  卫生局:此事将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我市一家医院的相关人士说,一般情况下,医院的化验单或报告单,患者或患者家属要凭条码单领取;如果条码单遗失,也可凭病历或就诊卡,或者是检查项目的发票,向有关部室索取相关化验单和报告单。

  “有一点可以确定,没任何凭证,仅提供病患姓名,即便有相同病患姓名的化验单或报告单,我们也是不让其领取化验单和报告单的。”该人士说,万一病患或病患家属将所有有效凭证都遗失,医院只能核实病患的身份,证实化验单或报告单确实是该病患所有,才能予以提供。

  患者领取检验报告单在诊疗过程中是一个很小环节,然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像乐清陈阿婆这样的意外。对于规范检验报告单领取及查对制度,卫生部门是否有明确规定?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检验报告单发放管理的制度是由医院自行建立,省内并没有对此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

  该负责人说,以前医院的检验报告单都是放在窗口由患者领取的,但随着社会发展,医院信息化建设及病患者对保护隐私意识的提高,不少医院推出了条码单及刷卡取单的方式。医院信息化的推进过程中发展是不均衡的,比如一些小医院还是依照传统的方式取单,有些医院条码系统只在部分医疗项目上使用。不过,刷卡取单肯定是今后的发展方向,这对保护病人隐私,减少或避免错误的发生有很大的作用。乐清陈阿婆的这起胃误切事件,对医院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促进。

  律师:

  正确交付检查结果

  是医院的附随义务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认为,病人支付诊疗费、拍片费,按照医院的要求和流程接受身体检查,医院有义务将结果告知病人或其指定的人,包括制片、取片过程中身份的核实。检查结果交付给对应的病人手中是医院的附随义务。未履行义务给病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医院未严格依照规程,执行取片人(或指定的人)和病人身份不一致时,容易导致他人信息的泄露。依据法律法规,公民的病史、症状属于隐私内容,而身份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医院的疏漏现象很容易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依此获取公民信息及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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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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