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船老大张伟平驾驶着浙岱渔10287号渔船回到岱山县长涂中心渔港。船上除了渔获,还有5公斤塑料瓶、废渔网、废电池等海洋垃圾。“大部分是船上的生活垃圾,还有打捞到的海底垃圾。”他说,经岱山县长涂镇金银渔嫂协会组织,已经有100多艘渔船加入垃圾回港行动。为提高船老大参与的积极性,协会还统一定制船用电池,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给船老大,并给予一定补贴来以旧换新。
去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8部门印发《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首次在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海洋垃圾量大面广,以往治理工作大多落到乡镇,不成体系,首要的是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处长陈渊表示。除了社会组织和渔船自发参与,从源头防止垃圾入海,还要管好入海河流、沿海城乡、港口码头等产生的垃圾,这与水利、农业农村、住房建设以及交通、海事等多个部门相关。此次《方案》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做好分工,指导基层加大协同治理的力度。
眼下,宁波通过多部门合作健全海上环卫机制,已组建湾滩问题巡查、海漂垃圾打捞、垃圾清运处置3支队伍。在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栖凤村村民沈曹泽每周都要带队清理海湾,“我们沿着约7公里海岸线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清理岸滩垃圾和海漂垃圾。”他说,这样“分类、分时、分责、分段”的精细化管理,让海洋垃圾无处遁形。
“上岸”垃圾怎么办?栖凤村村民周南湖改造自家院子,建成“海溯小站”。他的工作是分类整理海洋垃圾,把其中的废塑料统一送往工厂。在宁波坚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线上,海洋塑料垃圾被加工为再生塑料粒子,销往海内外重视环保的大型企业,获得的收益还能反哺参与回收的村民。
本次《方案》提出,将上岸后不可回用的海洋垃圾统一纳入陆上市政环卫清运体系,到2025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网络实现全覆盖。除了焚烧和填埋,浙江也鼓励海洋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去年起,全省推广台州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蓝色循环”模式,海洋再生塑料有了追溯认证体系加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环保溢价。
据悉,本次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从海湾入手,把国家要求清理的杭州湾嘉兴段、杭州湾宁波段、台州湾、温州湾、舟山南部诸湾等5个海湾拓展至18个海湾,超过全省海湾总数的一半。到2025年底,全省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到2027年,重点海湾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