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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检察院跨省参会 共建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2018年08月10日 15:30:17 来源:庆元县检察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党之所望,检之所向;民之所期,检之所应。身处绿水青山一线阵地的庆元检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生态就是庆元最大政绩”的嘱托,以实际行动捍卫“两山理论”。

  为更好地服务区域生态保护,解决因区域差异导致的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8月7日下午,庆元县检察院叶仪俊检察长赴福建省松溪县检察院参加生态检察协作座谈会,围绕浙闽两省三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共同探讨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叶仪俊检察长立足实际,从打造院小也有大作为的“特色小院”,到打造“一院一品”生态检察特色品牌“庆检版”的践行经验,提出“四个层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合力共建“因地制宜”的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协作利剑守护三地绿水青山

  深化联动,形成“一盘棋”思想。形成一种全流域的“大保护”思想,在本辖区内可以积极与环保、国土、水利、农林、等行政机关对接,探索建立“定期通报、实时联系”、检察官办公室等制度。对于跨行政区划案件,加强三方各部门配合协作,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两省三县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线索库、案件信息库、流域生态修复基地,共同推进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流域协作机制成熟后,我们还可以以此为样板探索其他检察工作领域的工作协作机制。

  同步发力,创建互利共赢局面。以《关于建立服务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着力点,同步加强宣传,以统一步调,破除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分散的问题,以整治流域生态环境为契机,实现辖区流域生态监管全覆盖和环保信息共享。

  聚焦主业,探索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结合版”。在生态检察工作中嵌入公益诉讼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组织排查检察机关办结的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类等刑事案件,系统专项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加强跟进监督,全面掌握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尤其对跨区域的水污染、空气污染案事件,要追根溯源,并按照管辖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单位积极介入,配合主办单位,依法做好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构建生态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学习,完善长效化交流机制。构建实地+线上学习交流模式,通过组团实地交流和互联网工作联络等方式,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工作理论基础研究、完善“两法衔接”制、加强恢复性司法等方面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借鉴推广,共同探索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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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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