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公布了第二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全省共有48处湿地、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获此殊荣,我市宝溪湿地名列其中。
据了解,湿地是指天然或人造、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水区,被誉为“淡水之源”“地球之肾”,具有水源涵养、净化水质、蓄洪防旱、储碳固碳、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
龙泉市为三江之源,水资源丰富,生态区位优势明显,湿地生态系统在流域范围占有重要地位。据统计,全市共有湿地面积8公顷以上的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湿地总计3074.97公顷(不含水稻田),涉及湿地类型有2类2型。其中,自然湿地(河流湿地)面积1366.22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44.43%;人工湿地面积1708.75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55.57%。
近年来,我市结合“五水共治”行动,以建设“美丽龙泉”为主抓手,圆满完成《龙泉市湿地保护规划(2015-2020年)》编制工作,全方位实施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建立湿地长效保护的工作机制,保持水环境指标持续优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据悉,宝溪湿地位于宝溪乡境内,面积为56.21公顷,后期还将建设湿地宣教中心、湿地生境探索园、宣传栏(牌)等内容及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闽江源头湿地生态系统及湿地生态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