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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象山县

2016年09月30日 09:52:21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作者:编辑:陈丽丹

  象山县居浙江中部沿海,三面环海,两港相拥,是沪甬温轴上重要节点、宁波大都市重要滨海新区,素有“海山仙子国,东方不老岛”之美誉,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87.4%,大气负氧离子1.47万个/cm3。全县陆域面积138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辖10镇5乡3街道490个行政村,总人口54.9万,其中农村常住人口44.4万人、农业从业人口17万人。

  近年来,象山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省委建设“两美浙江”的决策部署,以打造花园半岛为总目标,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113”行动(以农房“两改”为龙头,美化家园为主线,推进土地、村庄、环境三大整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域景区化打造美丽乡村,实现了乡村美丽度、农民幸福感的双提升。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0亿元,财政总收入61.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65元,农(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28元。先后荣膺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全国生态县、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最佳海洋休闲旅游名县、全国双拥模范县“四连冠”、中国渔文化之乡、中国海鲜之都、中国梭子蟹之乡和省示范文明县城、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省特色农业综合强县、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象山县围绕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目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深化建设美丽乡村升级版为载体,紧紧围绕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产业经济、特色文化、乡风文明、管理机制升级转型,实行县镇村三级联动、政府农民社会三位一体,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农村居民生活品质有效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日益提高。

  建强领导体系,全民宣传发动,凝聚创建工作合力

  高规格组织领导。组建阵容空前强大的“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副书记、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相关部门、镇乡(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将10个副局级领导干部和18个县管后备干部派驻到创建线(点)。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党政“一把手”领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工作齐抓共管、压力层层传递的良好格局。同时,按照省、市“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创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象山县创建“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实施步骤、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立体化宣传发动。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动员的基础上,专题召开全县“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做动员报告,从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时间进度、统筹协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分解27个成员单位和18个镇乡(街道)工作任务。同时,在县广播电视台《象山新闻》、《今日象山》开设“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乡镇一把手专访”,切实调动乡镇参与建设美丽乡村的热情与活力。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版面、长篇幅、高频率开展“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宣传,共刊发专题报道100余篇,宣传先进典型20余篇,做到摄像机和推土机一起开动、笔头和榔头一起挥舞,使“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个个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系统化政策扶持。加大财政保障,县财政安排创建专项资金4785万元,较去年预算增加2.65倍。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路,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统筹网络公路、生活污水、农房改造、提升村等各类建设资金近4亿元集中投入创建活动,为提高共建效果提供了项目和资金保障。引进智力支持。今年5月成功举办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协调发展全国研讨会,汇集全国一流的专家学者,群策群力、出谋划策,提炼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探索“十三五”发展路径。

  全过程督查考核。创新督查机制,联动开展专项工作联合督查、重点工作定期督办、实事工程代表委员视察,形成多形式、严态势的督查局面。创新考核办法,将创建工作列入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个性化定量考核,突出重点工作的考核份量,增强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探索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政策、项目倾斜支持,形成良性竞争态势。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理顺创建工作脉络

  完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修编完善县域总体规划构建“113”(一主一副三组团)新型城镇体系,修编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配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根据农村品质提升行动要求,分类编制市级示范乡镇、市级示范村、提升村及县级特色村创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风景线建设等专项规划。切实推进规划落地,成立了镇乡规划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指导。科学系统谋划思路,大力开展以农房“两改”为龙头,美化家园为主线,开展村庄、环境、土地三大整治的“113”行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向纵深推进。

  统筹城乡建设。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引导,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小城镇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分门别类推进中心镇、特色镇、城郊镇建设,加快特色小城镇培育。谋划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确定石浦卫星城、西周、贤庠中心镇为试点乡镇,初步构建改革发展途径。开展宁波市幸福美丽新家园示范镇乡打造,在成功创建6个示范镇乡的基础上深化农村品质提升行动,启动新一轮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建设,今年率先打造定塘镇、茅洋乡,均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深化“一户多宅”清理。以村庄梳理改造作为优化村域布局、提升农村面貌的攻坚措施,补齐美丽乡村空间发展短板。每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强力推进。2010年,在全市率先试点并持续发力,2013年结合“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深化推进,已累计实施388个村,实现规划保留村全覆盖,拆除老旧房2.17万户5.66万间,清理宅基地43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0亩。同步跟进村庄规划,加大拆后利用,科学进行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通则通,做到拆除一片、改造一片,拓展了发展空间,优化了村居布局,提升了整体面貌,实现了村庄“脱胎换骨”,形成了低成本、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象山模式。“一户多宅”清理经验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省“三改一拆”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2014年全市“一户多宅”整治现场会在象山召开。

  整治农村环境,开展品质提升,突破创建工作重点

  全面开展农村“双治”。按照《象山县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总体布局,大力推进“五水共治”,2015年完成企业治污改造374家,新建城镇污水管网72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130个,整治畜禽养殖场539家、黑臭河38条,“清三河”达标县创建通过市级验收。今年全县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105个村,其中集中式38个,分散式67个,建成后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将达到463个,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建立健全“五位一体”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体系,确保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群众受益广泛。推进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生态化处理,建成镇乡垃圾中转站19座,形成“村收集—镇乡中转—县统一填埋”运行机制,在全省首创开展生活垃圾太阳能生态处理,建成处理站324座,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该模式已在全省推广。同时制定出台《象山县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在用好太阳能垃圾处理站的基础上,率先在定塘镇、茅洋乡试点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全域示范。

  分类实施示范创建。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带动全县村庄整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全面小康村、中心村、特色村、提升村和风景线建设作为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拉高农村品质标杆的实事工程,补齐美丽乡村村居环境短板。因村定案、因情施策,深挖村庄历史底蕴和民俗内涵,逐步形成了以何婆岭、方家岙、溪东等村为代表的环境优美型、以黄公岙、沈家洋、碶头陈等村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型、以溪里方、东陈、黄埠等村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型示范村点136个,同时今年启动市级示范村、县级特色村创建培育18个。提升田间、岸边、村头沿线靓化美化,连点成线、串珠成链,推进“盆景”向“风景”转变,形成茅洋“山水雅镜、富美茅洋”、定塘“田园定塘、梦幻水乡”、泗洲头“十里樱花长廊”三条市级精品线,启动打造“一区一轴两线”(美丽村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沿海南线靓丽主轴、半岛渔家文化五彩斑斓风景线和中西部山海田园风光线),全域景区的美丽乡村景象凸显。

  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按照“生产源头防治、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终端治理”思路,认真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从畜牧养殖整治、绿色植保、循环生态农业推广等12方面入手开展全面整治。清淤河道282公里,疏浚河道269公里,建设生态河道50条;累计拆除畜禽养殖场1064家,整改123家,拆除面积达45万平方米。“清三河”达标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于12月15日通过市级复查。以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为目标,以重点工程为切入口,全力抓好“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绿化缺失整改及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建成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4个,市级绿化示范村167个,森林覆盖率达到55.8%,较上一年度绿化率增幅0.1%。成功列入第二批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建成大塘港循环农业示范区。

  建立健全保洁机制。以标准化、制度化推进农村环境保洁,引入企业质量标准管理理念,制定了《“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验收规范》,被省质监局列入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并在象山开展应用试点,通过省质监局专家组验收。推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农户“门前三包”,建立公共场所村党员干部和群团组织包片保洁机制,组建妇女、群众等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义务保洁。加强对保洁行为的引导和激励,组织开展“美丽村庄”、“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村庄、农户保洁进行“评星评优奖励”,有效地促进了环境长效保洁较好落实。

  发展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加速传统农业向规模集约、生态高效农业转型,现代农业集约化发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格局基本形成。农业总产值连续几年列全省首位,2015年达到114亿元。依托象山的资源特色和产业优势,积极推进柑橘、杨梅、蔬菜、白鹅、大黄鱼、梭子蟹、紫菜和南美白对虾“7+1”“龙型”产业发展,2015年完成农业龙头企业产值77.2亿元。深化农业“两区”建设,新建标准化粮食生产功能区1.4万亩,实施现代农业园区项目7个。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累计达到19万亩,大塘港区域综合开发有序实施。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完成养殖塘标准化改造1万亩,推广立体综合和生态循环养殖模式5万亩。深入推进渔业领域“一打三整治”,全国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现场会在象召开。重视农业科技应用和品牌建设,新认定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2个、“三品一标”31个,获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

  深化美丽经济发展。坚持“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旅对接、促进农旅互动、实现农旅整合。规划建设农业特色小镇,推进农旅对接、农旅互动,培育特色乡村旅游,打造“民宿、民食、民游”品牌,累计建成农家客栈600家、床位突破9000张,营业收入3.8亿元,吸纳农渔民就业上万人。2015年度农家乐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9%,新增省级农家乐特色村3个,被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顺应“互联网+”趋势,实施“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建立中渔水产、“特色中国象山馆”电商平台,培育农村电子商务70家,建成农村淘宝服务站176个,乡镇电商创业平台和村电商服务点实现基本覆盖,打通了农产品供给通道,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壮大集体经济。认真研究破解村集体经济增长不快难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扶持。以联合开发、独立实施等多种方式,统筹抓好土地资源、环境资源、行政配置公共资源和村级组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重点培育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商铺厂房物业经济、来料加工以及乡村旅游服务业。建立专项基金,对无项目的欠发达村进行补助,引导金融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弘扬传承保护,加强社会管理,提升创建工作内涵

  传承地域传统文化。把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累计财政投入2000余万元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魅力乡村,年内完成溪里方村第三批省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建设,着重提升完善10个一般村的形象节点。全面挖掘、整理和记载历史文化村落里的非物质文化遗存,完成15个历史文化村落的“千村故事”编撰,同时完成15个历史文化村落的“千村档案”建立。按照“建管用一体化”的要求,加大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力度,推动文化娱乐、教育教化、乡风乡愁、礼仪礼节、故事档案等进礼堂,完成文化礼堂建设48个。

  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探索农村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和谐促进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县共划分网格1164个,组建镇(街道)级基础服务团队144支,村级自治服务团队5880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行村主要干部双向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目标考核等制度,选拔优秀村干部进镇乡班子、享受事业干部待遇,完善村主要干部工薪制,健全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规范村级运行工作机制,建立“村务会商”、“村民说事”等民主协商制度,“村务会商”制度得到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省、市推广。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强“三资”管理,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三资”管理“双达标、双示范”活动。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坚持保障就业优先,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分类组织开展转岗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和创业人才培训,专项开展低收入农户、下山移民、土地流转和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实施零就业家庭培训计划,提高农民就业技能,累计培训农民18.36万人次。加强转移就业服务指导,完善县劳动力市场,建立镇乡就业保障服务中心、村就业服务站,形成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培训与就业有机对接机制,开展充分就业村创建工作,全县充分就业村覆盖面达到100%。连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超过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例降低到1.80︰1。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支农服务,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农村资源资产交易、促进资源资有效配置、提高资产收益,在全市率先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伸建立镇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分级承担农村资源资产交易,累计交易739宗,涉及资金4.66亿元。。全力攻坚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截止2015年底,共完成497个村的股改工作,完成率98.2%,发放股权证10.84万本,变更银行帐户、组织机构代码等497个村。积极推进流转土地、林地登记颁证和探索抵押融资权能,出台土地、林地经营权登记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并配套制定经营权抵押登记指南、登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依法开展流转土地、林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工作,实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权能。大胆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放、变更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57本,进一步夯实完善登记颁证工作基础,确定茅洋乡为试点乡镇,组织开展培训和学习。

  创新金融支农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相继推出农民住房、大型农机具、渔船捕捞证、海域使用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粮食订单、钢质大棚等“八权抵押”,党员、青年、妇女“三大创业”,丰收卡、金穗惠农卡授信“双卡一信”贷款品种,推行村集团授信贷款、“银行+合作社+农户”贷款办法和“银政合作”、农村住房“美居宝”等模式,设立了624个金融便民服务点,其中示范型5个、标准型52个,简易型567,促进金融支农增量扩面,2016年6月全县农业贷款余额171.76亿元,比年初增加23.06亿元,除了渔船抵押等传统产权贷款继续保持增长外,农民房抵押贷款加快推进,全县达到1.27亿元。积极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街道)创建工作,全县信用户总数达46985户,新增信用村31个、总数达416个;新增信用乡镇1个、总数达11个,信用镇乡(街道)完成目标任务。另外,高塘岛乡2013年度被评为省级信用乡镇,泗洲头镇墩岙村被评为省级信用村,丹东街道下半河村等3个村被评为市级信用村。

  加强用地用海改革。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土地整村流转股份制改革6个村,为促进农业增效、农业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了组织载体和体制保障。创新海洋管理,先后出台《象山县海域建设开发试行办法》、《象山县无居民海岛建设开发试行办法》等政策,成立了全国首家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全国首张海岛证颁发和首个无居民海岛拍卖,海域海岛开发机制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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