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浙江城镇网 02月14日 讯 为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捷化,日前,国务院再次发布了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其中包含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等53项,涉及教育、文化、卫生、物流等民生领域,相比首下放的31项前置审批事项含金量更高。
根据国务院相关决定,对于改为登记后置审批的113项事项,工商机关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相关事项经营范围将根据申请,由登记机关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并在“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涉及前置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依法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并在20日内通过企业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过两次调整,已将企业大部分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了后置,为企业创业前期开展筹建争取了宝贵时间。目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统筹协调,积极实施,近两月来,共落实登记窗口5个,发放“先照后证”18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