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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海关提醒:请尽快报送企业年报

2020-07-03 17:10:44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陈蓓

  浙江在线7月3日讯(通讯员 陈蓓)截至7月3日,受疫情因素影响,今年仍有部分企业未及时报送海关年报。丽水海关提醒,请在近期内尽快报送,否则将影响征信情况。

  据悉,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统一报送平台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开始,有减免税进口货物并且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不再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向海关报送《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统一通过公示系统进行报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未在6月30日前提交符合海关规定年报的企业,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在列入名录期间,企业正常通关将受到影响,且信用等级不得向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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