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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浙江花木城21幢别墅涉违建 交罚款就能不拆违建?

2016-10-28 07:58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包敦远 聂伟霞 实习生 吴杰

  浙江日报讯(记者 包敦远 聂伟霞 实习生 吴杰)最近,有群众向本报《治水拆违大查访》栏目反映:在杭州市萧山区的浙江花木城东侧,有21幢别墅存在违建现象,被多次举报却一直没有拆掉。

  10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浙江花木城东侧,只见这里矗立着几十幢别墅,每幢别墅还有一个精心打造的院落,有的设置了亭台楼阁,有的种上了古树名木。

  附近一位销售花木的杜先生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有30多幢两层高的合法别墅,建于2002年前后。大约从2006年开始,有部分业主扩大了建筑面积,有的甚至拆掉重建。违建面积少的有百余平方米,多的有两三千平方米。

  萧山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黄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早在2008年,当地城管部门就查处过3户业主,并对3幢建筑的违建部分发出了没收处罚通知书。没收处罚程序有没有执行到位?针对记者的疑问,黄健说,由于违法部分与合法部分连为一体,没收程序很难执行到位,违建部分实际上还由业主在使用。而萧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孙伟忠告诉记者,“三改一拆”工作开展后,他们调查发现,涉违建的别墅已上升到21幢。

  我省“三改一拆”已开展3年多,这里的违法建筑为何迟迟难以拆除,反而愈演愈烈?萧山区“三改一拆”办主任来剑波说,他们前期做了大量调研,对别墅区违建问题专门作了研究,并在9月8日提出了处置意见。

  这份盖有萧山区控违拆违办、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单位公章的处置意见规定,对主体已建成,且无法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筑,在不影响交通、消防安全及相邻关系的前提下,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违建房屋造价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按与没收实物价值相当的原则进行确定,对涉及的违法建筑进行市场估价,按市场估价的三分之一作为没收的标准。罚款的幅度按超建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处7%的罚款,超建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处10%的罚款进行总体把握。记者粗略估算,按照这个处罚决定,对浙江花木城每户别墅违建的处罚金额,至少在百万元以上。

  “罚款只是一种办法,业主还可以选择拆除。不过罚款后的建筑将不再办理变更权属登记,也就是说,如果违建不拆除,业主只拥有该别墅的居住权,不能用来买卖、赠予、抵押贷款等。”孙伟忠说,由于需要测量违建的精确数据,再按照法律程序执行,整个过程还要几个月时间。

  这些违建到底如何处置?几个区级部门是否有权对违建作出这样的处置意见?业主交了罚款是否可以不拆违建?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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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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