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通讯员 方琳嬿)日前,西湖区城管局双浦中队在双浦镇杭江村巡查中发现村民王某某在农田中焚烧秸秆,现场浓烟滚滚,既污染环境,也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扑灭火苗,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开出西湖区首张罚单。
自进入秸秆焚烧高发期以来,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农村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长效机制,结合“美丽杭州”创建暨“‘迎亚运’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长效管理工作,双浦镇落实村社专人负责制度,发挥网格管理联动联防机制,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宣传教育,同时镇统筹长效巡查组、护林队、喊潮队人员力量,加强巡查力度,重点关注杭千高速沿线、南北大塘沿线及灵山风景区块,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自11月份以来,双浦镇共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垃圾共计24起,立案查处2起。
农业秸秆不能焚烧,那么如何处理?双浦镇公共管理办给出解决方案,变“废”为“肥”。
镇公共管理办将秸秆处置纳入村社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在长效管理经费中专项列支清运处理费用,同时为提升秸秆末端处置能力,沟通联系辖区内农业科技企业作为秸秆末端处置单位,要求村社工作人员将统一收集清理的秸秆晾干后集中运送到企业,经过粉碎、发酵、配比后,加工成食用菌栽培基料。